不是还活着,能让她去摸摸么……那可是泰晤士报的创始人兼第一任总编辑啊……创报之初就能让报纸盈利的牛人啊,牛光闪闪的人啊……
“我当时连带你的拿出了好几个新人的稿件,然后都以那样的风格写了回信,只有你又寄了稿件回来。”说完,尼古拉斯好笑的看了简岚一眼,说:“然后在小说发表了以后又写了一封挑衅的回信。简?尖酸刻薄?贝内特小姐!”
没有理会尼古拉斯的戏谑,简岚看着花园,说道:“不过十年,你就搬回来了,看来你还是在经商上面有天赋。”说完,看着尼古拉斯,说:“而不是文学。”
“哈哈。”面对简岚的刻薄,尼古拉斯温和一笑,说:“我的小姐,如果你从十年前开始除了圣诞节的三天以外几乎没有休息日,每天几乎只能睡上四到五个小时,你也能有经商天赋。”顿了顿,尼古拉斯说:“事实上,搬回这栋房子我只用了三年。这可是詹姆斯最大的愿望,母亲跟我一致决定,赚了钱第一件事情就是搬回来。”
“真是辛苦你了。”简岚拍了拍尼古拉斯的肩膀,说:“不仅要满足那个小鬼的愿望,还要恢复‘家族荣耀’。”
“见鬼的家族荣耀。”尼古拉斯嗤笑,说:“我要赚回当年的家产,里面有不少还是母亲的嫁妆。”尼古拉斯似乎有点儿冷,整了整衣领,说:“等詹姆斯能独挡一面,说不定我就可以功成身退,娶个心爱的姑娘,然后到时候去法国买个葡萄园,过那个法国jiāo接花梦境中的日子。”说着,尼古拉斯伸了个懒腰,说道。
“你确定是一个姑娘而不是姑娘们?”简岚挑眉,问道。
“当然是一个姑娘,求婚词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就想好了!”尼古拉斯清了清嗓子,单膝跪下,玩笑般的执起简岚的手,说:“用我的灵魂做担保,以我的信仰做嫁衣,将我全部的爱与生命双手奉上,这位小姐,你将成为我的主人。”
一阵冷风吹过,简岚一哆嗦。
“太恶俗了。”简岚抽手,评价道。“而且跟你花花公子的形象太不相符,不可信。”
“真的吗?”尼古拉斯摸摸鼻子,然后站起来,问道。
吸了吸鼻子,简岚想了想,说:“我有更好的。你听着。”说完,简岚站到尼古拉斯的面前,吟诵一般的说:
“With this hand,
以我的手,
I'll lift your sorrows.
来抚平你的伤悲,
Your cup will never empty,
你永远不会感到孤寂,
for I'll be your wine.
因为我会时刻与你相伴。
With this candle,
以这烛火,
I'll light your way in darkness.
我会为你照亮漫漫前路,
With this ring,
以这戒指,
I ask you to be mine.
我请求你将人生托付于我。”
说完,简岚抬起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尼古拉斯。
月光太微弱了,以至于简岚完全没有看到尼古拉斯通红的脸。
“怎么样?动人吧?这才叫做有文采!”
简岚得意洋洋的说。
*
“欢迎回来,主人。”老管家拿着一沓报纸,在门口鞠躬迎接达西先生。
“嗯。”
“管家先生,我要的报纸呢?”达西小姐手里拿着几张剪报,从书房中探出头,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