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到惊奇或会为此而情绪低落③。实际上,在规则公布后购置财产的人全然不会受到损害,因为政府占用(govercomnt taking)的风险(一种为防止这种占用的保险成本决定的风险)将以较低的财产价格反映出来,购买者会由此而全面得到补偿。如果问题的本质在于由于政府占用的风险具有更少可预见xìng而使它比自然灾害的风险更难以得到保险,那么人们有权对这一观点表示怀疑。政府的国家征用权的所得在各年度之间可能并不会发生比(比如说)地震损失更大的变化。并且,购买保险还能防止外国政府对财产的征用(expropriation)。如果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可能用国家征用权的权力压制其政敌或脆弱的少数派团体,那么一个不全面的答复至少是;这样的行为会侵犯像言论自由和法律平等保护这样的宪法保障。
公平赔偿规定的一个最简单的经济学解释是,它能预防政府过度使用占用权。如果不存在公平赔偿规定,政府早已积极地去用土地替代对社会更便宜但对政府成本较高的其他投入了。假设政府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在一块小面积地基上建一座高而窄的大楼,或者在一块大面积地基上建一座低而宽的大楼。的,这也是政府从税收中节约成本的措施)。这种差异代表了假设的国家征用“税”的成本,它可在总体上使这种“税”没有效率。另外,由于一个将其财产的价值看得低于市场价值的人可将其财产出售,所以这里很少存在补偿xìng意外收益。
从为什么会存在国家征用权所引发的一个独立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存在合理补偿?健全的保险市场的存在对近来依风险厌恶来解释公平赔偿要求的努力产生了怀疑,并且这种解释公平赔偿的努力还依照了以下略显陈旧的观点:不予补偿将会使征用人“道德败坏(demoralize)”,并导致他们在未来更低效率地使用资源,例如总是租用而不是购买可能被征用的财产。只要不支付补偿的规则广为人知了,那么没有任何人将为此感到惊奇或会为此而情绪低落。实际上,在规则公布后购置财产的人全然不会受到损害,因为政府占用(govercomnt taking)的风险(一种为防止这种占用的保险成本决定的风险)将以较低的财产价格反映出来,购买者会由此而全面得到补偿。如果问题的本质在于由于政府占用的风险具有更少可预见xìng而使它比自然灾害的风险更难以得到保险,那么人们有权对这一观点表示怀疑。政府的国家征用权的所得在各年度之间可能并不会发生比(比如说)地震损失更大的变化。并且,购买保险还能防止外国政府对财产的征用(expropriation)。如果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可能用国家征用权的权力压制其政敌或脆弱的少数派团体,那么一个不全面的答复至少是;这样的行为会侵犯像言论自由和法律平等保护这样的宪法保障。
公平赔偿规定的一个最简单的经济学解释是,它能预防政府过度使用占用权。如果不存在公平赔偿规定,政府早已积极地去用土地替代对社会更便宜但对政府成本较高的其他投入了。假设政府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在一块小面积地基上建一座高而窄的大楼,或者在一块大面积地基上建一座低而宽的大楼。小面积土地的市场价值是100万美元,而大面积土地的市场价值是300万美元。高窄大楼建筑成本为1000万美元,而低宽大楼建筑成本为900万美元。很明显,从全社会角度看,较为便宜的选择是在小面积土地上建高窄大楼(总成本是1100万美元)而不是在大面积土地上建低宽大楼(总成本是1200万美元)。但是,如果土地对政府是免费的,那么它就会建一座低宽的大楼,因为这样它的净成本还低了100万美元。当然,这是以政府近似于私人企业一样依照私人成本而非社会成本(除非强迫考虑社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