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不管任何外来诱惑的影响而独立地进行活动的能力。按照这种办法所养成的只是摆在儿童面前的生活所必需的训练,即养成对严肃问题做出反应的习惯。
我已经将争论双方的主张分别加以陈述。稍加思考就会使我们相信,每种论点的长处不在于它自己所宣称的主张,而在于它对对方理论的弱点所作的攻击。每一种理论的长处是在否定的方面而不在肯定的方面。虽然有点令人吃惊但却并不奇怪的是,在外表看来互相极端对立的两种理论的基础上,不自觉地假定有一个共同原则,这样一个共同原则在前面论及的双方各执一词的对兴趣与努力的理论中可以找到。
这个共同的假设就是对于自我控制的对象、观念或目的的外在xìng的假设。因为对象或目的被假定存在于自我之外,就必须使它变得有趣,使它以人为的刺激和对注意的虚构诱惑力装饰起来。或者,因为对象存在于自我的范围之外,就必须求助于单纯的意志力,求助于没有兴趣而仍做出努力。真正的兴趣原理是所要学习的事实或所建议的行动和正在成长的自我之间公认的一致xìng的原理;兴趣存在于行动者自己生长的同一个方向,因而是生长所迫切需要的,如果行动者要自主地行动的话。但愿这个鉴别的条件有一天被人们所掌握,那时,我们就既不需要求助于单纯的意志力量,也不需要忙于赋予事物以趣味。
努力的理论意味着事实上的注意力的分割和随之而来的在智力上和道德上xìng格的分裂。所谓努力说的一大错误是它将心理的锻炼和培养与某些外部活动和某些外部结果等同起来。它假定,因为使儿童从事某一外部的任务,因为他成功地展示所需的产品,他就真正地在形成意志,而一定的智力上和道德上的习惯就处于形成的过程中。然而,事实上,意志的锻炼不存在于任何情况的外部假想;道德习惯的形成不能与在别人的要求下显示成果的能力等同起来。意志的锻炼表现在注意力方面,依赖于精神、动机和进行工作时的倾向。
儿童可能在外表上全神贯注于掌握乘法表并能在教师要他背诵时把乘法表背出来。教师可能自我庆贺儿童已经锻炼了他的意志力以便养成正确的习惯。不是这样,除非正确的习惯与展示某种所要求的结果的能力一致起来。在我们知道儿童在从事这一任务时内心忙于什么事,他的注意力、感情和倾向的主要方面何在以前,我们还没有触及教育xìng的培养的问题。如果这项任务对他有吸引力仅仅因为它是任务,则儿童只是在从事获得分裂了的注意力的习惯,他是在获得使他的眼、耳、唇、口指向呈现在他面前的事物以便记住它们的能力,而同时他却放任他的思想去考虑真正使他感兴趣的东西,这在心理学上是确定无疑的,正如物理学上作用与反作用的定律是确定无疑的一样。
若不承认是培养儿童的注意力的分裂,若不正视这种分裂的价值可能是什么这个问题,关于实际取得的教育xìng培养的任何理由都是不充分的。对于不得不完成的任务的外部的、机械的注意,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沿着愉快事物的方向胡思乱想。
儿童本能的力量、他实现自己的冲动的要求,是压制不住的。如果外部的条件使得儿童不能将他的活动用于要做的工作,他就令人十分惊奇地学会了为满足教师的要求而对外部教材仅仅给予恰如其他的注意,同时却留下其余的力量去穷究使他感兴趣的联想的事物。我不是说,在养成这种外部注意的习惯时其中绝对没有包含道德的培养,我是说,对于形成智力浪费的习惯,也是一个有道德含义的问题。
当我们为儿童获得的培养得很好的习惯(根据他应别人的要求复述功课的能力来判断)而自我庆贺时,我们忘记了怜悯自己,因为儿童的更深层的本xìng根本没有获得任何培养,而是听任他去追随自己的胡思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