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习惯。就算我们承认现在这个样子的学校制度的不可侵犯xìng,承认这些习惯是永久的、必需的道德观念,但是,正是因为学校制度本身是孤立的、机械的,坚持主张这些道德习惯多少是幻想的,因为与它们有关的理想本身是不必要的。换言之,这些义务明确地是学校的义务,而不是生活的义务。如果我们将这种情况与井井有条的家庭的情况作一比较,我们就会看到,儿童在那里要认识的义务与责任,不是属于作为专门化的、孤立的机构的家庭,而是来自家庭所参与的并为之做出贡献的社会生活的真正xìng质。儿童在学校中必须有同样的正确行为的动机,用同样的标准评价,如同chéng rén在他所属的更广大的社会生活中那样。对社会福利的兴趣,一种理智的、实际的也是情绪上的兴趣即是说,能看出对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有利的东西并将这些原则付诸实行的兴趣这就是一切特殊的学校中的习惯必须与之联系起来的道德习惯,如果它们要靠生活的气息而变得生气勃勃的话。
三、来自教学方法的道德训练
以学校的社会xìng质作为一定的道德教育的基本因素这一原理,也可以应用在教学方法问题上不是在它们的细节上,而是在一般精神上。于是,着重点是放在建造和发表上,而不是放在吸收和单纯的学习上。我们未能认清后一种教学法在本质上是多么个人主义的,是多么不自觉的。然而肯定地说,在实际上它们反映到儿童的判断方式和行动方式中去了。试想象40名儿童全都忙于读同样的书本,而且日复一日地准备和背诵相同的课文,试设想这种过程构成他们工作的绝大部分,试设想从他们在一个课时内能够学到什么以及在一堂口述课内能背出什么这种立场去评估他们的工作。几乎没有机会进行任何社会分工,没有机会让每个儿童完成一点专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可以贡献给共同的储存物的东西,而他又转过来分享别人的产品。全体儿童都被安排恰恰是只做同样的工作,制造同样的产品。社会精神得不到培养事实上,只要纯个人主义的方法进入他的工作中,社会精神就会因不用而萎缩。为什么学校中的朗读是乏味的?原因之一就是运用语言的真正动机要与别人jiāo流和学习的yù望没有得到利用。儿童完全知道教师和全体同学的面前都有和他所有的正好相同的事实和观念,他根本没有给他们任何东西。人们可以怀疑,道德上的欠缺是不是和智力上的欠缺一样严重。儿童生来就有要发表、要做事、要服务的天然yù望。当这种倾向没有得到利用时,当出现其他的动机取而代之的情况时,一种反社会精神的影响的积累就比我们所能想到的要大得多特别是当工作的负担一周又一周、年复一年地降临到这方面的时候。
但是,缺乏培养社会精神还是问题的全部。从积极方面说,个人主义的动机和标准得到了反复灌输。必须找到某种刺激使儿童用心于他的功课。充其量这种刺激是他爱戴教师的感情,再加上他感到自己没有违犯校规,于是,从消极方面说,即使不是积极的,也是对学校的利益做出了贡献。只要这些动机能发生作用,我们没有什么好说要去反对它们,但它们是不够的。在要做的那件工作和对第三者的感情之间的关系是外部的,而不是内在的。所以,一旦外来条件改变,它就容易崩溃。此外,这种对某一特定的人的依附,当从社会xìng方面来看待时,就可能变成隔离的、排他的,乃至具有自私的xìng质。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儿童应当逐渐从相对说来属于外部的动机中摆脱出来,乐于去理解他所做的工作的社会价值,因为它与生活有更广阔的联系,而不是被束缚于两三个人。
但是,不幸的是,动机并不总是这种比较好的动机,而是与显然是个人主义的低级动机混在一起。畏惧几乎可以肯定算做动机不一定是身体上的畏惧或畏惧惩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