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驰名于世界。
①杜威在其90岁生辰庆祝会上的讲话,见G. 戴克休齐:《杜威的生平和思想》,南伊利诺伊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第315页。
本书选译的是杜威在芝加哥大学时期和在哥lún比亚大学1915年以前的教育著作中最重要、最有代表xìng的几种。下面就这几种著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些初步的介绍和说明。
一、教育信条
1897年,杜威应《学校日报》的要求,发表了著名的《我的教育信条》。这是杜威早期教育理论纲领xìng的著作,预示着他后来大部分教育著作的内容,在教育史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杜威提出了五个信条。第一个信条说明什么是教育。他说,一切教育都是通过个人参与人类的社会意识进行的。这个过程几乎是出生时就在无意识中开始了。它不断发展个人的能力,熏染他的意识,形成他的习惯,锻炼他的思想,并激发他的感情和情绪。由于这种不知不觉的教育,个人便渐渐分享人类积累下来的智慧和道德的财富,他就成为一个固有文化资本的继承者。因为受教育的个人是社会的个人,而社会便是许多个人有机的结合。“如果我们从社会方面舍去个人的因素,我们就只剩下一个死板的、没有生命力的集体。”①这里,杜威提出的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一直贯穿在他后来的许多著作中。
第二个信条说明什么是学校。他认为,学校主要是一种社会组织。“教育是社会生活的过程,而不是生活的预备。”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一种“雏形”的状态。现代教育把学校当作一个传授某些知识,学习某些课业或养成某些习惯的场所。结果是,它们并不成为儿童的生活经验的一部分,因而并不真正具有教育作用。杜威把道德教育和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形式这个概念联系起来,认为最好的和最深刻的道德训练,恰恰是人们在工作和思想的统一中跟别人发生适当的关系得来的。现在的教育制度,由于它对这种统一的破坏或忽视,使得达到真正的、正常的道德训练变为困难或者不可能。
①杜威在《大学初等学校组织计划》(1895)里开头写道:“教育上的一个最后问题是协调心理和社会的因素。……因此,这个协调要求儿童能表现自己,但必须按照实现社会的目的来表现自己。”(见《杜威全集》,早期著作,第5卷:1895~1898,第224页)在《教育中的lún理学原理》(1897)中杜威写道:“社会是许多个人的社会,个人总是一个社会的个人,他不由于他本身而存在,他在社会里,为了社会和由于社会而生活,正像社会除非为了和通过构成它的那些个人便不存在一样。”(同上书,第55页)
在第三个信条里,杜威谈到教材问题。儿童的社会生活是他的一切训练生长的集中或相互联系的基础。学校课程的内容应当注意到从社会生活的最初不自觉的统一体中逐渐分化出来。“学校科目联系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关于这些社会活动,杜威强调指出了烹调、缝纫、手工等的重要xìng。这些科目不是附加在其他科目之外,而是代表社会活动的基本类型,通过这些活动作为媒介,把儿童引入更正式的课程中。就在这个信条里,杜威指出了他的教育哲学中的几个观点,即“教育即生活”“教育应该被认为是经验的继续改造,教育的过程和目的是完全相同的东西”。这几个观点在杜威的以后许多著作中都可以反复见到。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杜威是以“教育即生长”“教育的目的”“教育即改造”等专章来详细论述的。
第四个信条说明教育方法的xìng质。他把方法问题归结为儿童的能力和兴趣的发展问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