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杨风醒了过来,看着自己的身体,感叹道:“贼老天,你竟然如此对我,我未做任何有愧于社会的任何事,你竟然一次一次的伤害于我,我以后有机会必揍你这个不公的老天。”看着自己好不容易才恢复的身体,竟然又回到了从前模糊的影子,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努力竟然白费了,而且差点魂飞湮灭,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
哎,叹口气,杨风决定从新开始狠吃,让自己的身体先充实起来。刚吃了一会,感觉不对劲,以前吃几口就饱了,可这次已经吃了十来口还没有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杨风沉思到,开始细细的查看起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啥变化?杨风仔仔细细的查看着自己身上的每一处,从脚到腿,再从腿到身上,最后到头。就在查看到头上的时候发现自己大脑深处有一个深色的点,并且有灰色的气体不停地被吸入其中。原来这就是这次变化的原因。可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呢?会不会是寄生在自己身上的寄生虫呢?但自己却没有啥感觉。咋办呢?想了半天,杨风也没想出来个所以然,毕竟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太怪异了,多这么一件也不所谓了。还是先让自己的身体充实一点吧。就这样,杨风开始了自己再一次的“狂吃”旅程,虽然这次比上次速度慢了很多,有个“寄生虫”跟自己抢吃的,但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就差时间问题了。
不知又过了多少时日,杨风的身体越来越充实了,看着自己的身体,杨风不由自主的高兴了起来,可还没等自己来个表示,就感觉“轰”的一声,自己一下子就像失去了灵魂一样愣在那,然后,一大股意识朝自己的大脑狠狠地撞来,“我靠”两个字还没从杨风张开的嘴里吐出来,杨风就幸福的晕过去了。过了许久,杨风恢复了意识,就一顿粗言乱语就从杨风的嘴里出来了,“贼老天,你这个王八蛋,瞎了眼,还是眼睛长在屁股上了,你杨爷爷英俊潇洒,文采飞扬,气质昂扬,没做啥大恶事,你却一次一次的折腾我,是觉得我好欺负?他日,我必将废了你这个贼老天。”“还有你这个死阎王,为何把我投入到这个破地方,让我受着苦,下次让我遇见你,我必千倍c万倍的偿还,让你受尽各种折磨。”
“”
各种言语从杨风嘴里都出来了,等他骂累了,躺下休息,等会准备接着再骂,好好地出口恶气。当他躺下时,发现自己的屁股有感觉,仔细的看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变淡,但刚才到底是咋回事呢?还没等自己考虑,就发现自己的脑子里多了很多东西。于是杨风坐下来,整理了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大概过了有百来年的时间,杨风才从思考中回过神,一阵哈哈大笑从杨风的嘴里出来。
“我就说我杨风也不至于这么背,总算给我送了件福利,也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古人不欺我也。有了这些东西,我杨风也必将大放光芒”。
从接收到的信息杨风了解到,原来自己是穿越到了洪荒天地未开的时代,即混沌时代,而自己脑子里多的那个点,就是玄幻小说里所说的混沌珠。自己以前所看的小说里的东西竟然存在呀,混沌珠是混沌顶级灵宝,仅次于开天斧和混沌莲。开天斧是混沌顶级灵宝,为混沌第一攻击神器,混沌莲也是混沌顶级灵宝,为混沌第一防御神器。混沌珠虽说也为混沌顶级灵宝,但攻击c防御比一般的混沌灵宝还不如,仅仅只是内部含有空间和时间法则,可开辟一个空间,与外界相隔绝。可谓食之无味c弃之可惜呀。混沌莲,开天斧,混沌珠三者共育一地,即混沌中心。而开天斧和混沌莲为盘古所得,混沌珠被盘古所弃,在于杨风追逐中被杨风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感,再加上杨风的元神之中含有一点时间和空间法则,故而混沌珠认杨风为主。杨风读到此信息,不由哈哈大笑,我杨风也有这等奇遇,虽然混沌珠对盘古还说不要紧,可杨风明白,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