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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最快乐的事莫过于遇见一个知己的伯乐,这一点在温一阳上了高中后尤其有很深的感悟。

    她高中的语文老师是一位姓蔡的男老师,蔡老师总是喜欢在课堂上讲一堆大道理,因此她们班的同学奉送他一个称号为“话痨帝”。

    蔡老师在作文的批改上相对保守,比较偏爱那种照着一定框架所发挥的文章,而温一阳这种较为活泼大胆的文风一向不为他所喜,甚至还会要求她照着他的想法改。

    温一阳看着每每被蔡老师给改得失去她自己味道的文章,总是气得半死,却又无可奈何。几次下来,她因着文章不得老师欢心而对自己失去了信心,高中后的c市作文大赛便不曾再参加。

    此时她看着台上正在教训后头捣蛋的男同学的陈老师,突然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她,竟然上课时间都不好好上课,却只顾着忙自己的事。

    都说尊重一个老师得从认真上课开始啊!

    温一阳决定以后的语文课都要认真的上,绝对不再写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一堂课很快就过去了,温一阳全程专注的听讲,写笔记的手没一刻停过,就连台上的陈老师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好几眼,最后甚是欣慰的笑了。

    放学的钟一打,便有几个同学拎着在语文课下课前五分钟就收好的书包,一溜烟地奔出了教室,身影很快消失在视线中,却还依稀能听见空气中飘浮着他们的笑闹声。

    哎,这就是青春啊!

    温一阳还低着头在写方才没写完的笔记,陈老师的笔记一向详细无比,量十分的多,一堂课下来可以将整面黑板写满三次,所以同学们大多只抄了大概,还真没多少人完整地抄下来。

    这时白晴花已经收好了书包和卢莎莎一起走了过来,她看着低头认真写着笔记的温一阳,觉得很是惊奇,忍不住道:“阳阳竟然在写笔记!以前上课不都在写小说的吗?”

    温一阳没有抬头,道:“嗯,我决定改掉这种坏习惯,从此以后积极地学习。”

    白晴花闻言一副见了鬼的模样,她走到温一阳的面前,一巴掌拍在她桌子一角上,道:“我说,今天真的很奇怪耶!”说完,便抬头对着一旁的卢莎莎道:“莎莎我跟说,她今天真的很怪!自从英文课时睡了一整节醒来后,一下发呆一下笑的,连今天最后一节是什么课今天星期几都不晓得,说她是不是睡傻了啊?”

    卢莎莎闻言笑道:“阳阳是不是做梦梦到帅哥了,然后魂被勾走了?”

    温一阳:“……姑娘你的脑回路真是清奇。”

    白晴花:“……这个冷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卢莎莎:“呵呵。”

    看着温一阳终于写好笔记并且慢吞吞地收着笔,卢莎莎突然疑惑地道:“阳阳,今天不是要补码学吗?收这么慢来得及吗?”

    温一阳闻言身体猛然一僵,然后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卢莎莎道:“我今天要补码学?”

    白晴花闻言一脸“看看她又来了”的表情,而卢莎莎则睁大眼睛道:“对啊,今天是周四耶,不是周四晚上补码学吗?”

    温一阳又愣了一会后才想起来,没错,她初中时的确补了一阵子的数学,不过是星期几补她倒是忘了,还好卢莎莎提醒了她。

    她问道:“现在几点?”

    卢莎莎低头看了下腕表,回道:“五点半了。”

    完了,数学班好像是六点整的课啊!

    温一阳赶紧加快了速度收拾书包,然后飞也似地跑向教室门口,只丢下了一句话:“我快来不及了,先走啦!”

    后头白晴花看着她的身影迅速地消失在门口,喃喃道:“她今天真的很怪啊……”

    身旁卢莎莎眨了眨眼道:“就说她被梦中的帅哥勾走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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