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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甘心吗?

    总之,我写《保卫延安》的时候,没有什么能耐。我就是忘不了战士们,忘不了人民群众,忘不了那一场壮烈的战争,忘不了战斗生活对自己的教育,忘不了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流血斗争的历史。今天看来,它只不过如实地把那场伟大的斗争点滴地记录下来罢了。但就是这样一部作品,还非得从中国的大地上扫除出去不可!一个时代的文学,是大家创造的;创作经验,是大家辛勤劳动而积累起来的。如果连这样一部反映历史真实的作品也要铲除消灭,那中国文学还有什么希望呢?《保卫延安》是最先尝试着塑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形象的小说之一,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过去了,在长篇小说领域里的这个方面,似乎是停滞不前。这是多么让人痛苦和百思莫解的文学状况啊!后代的人会愤怒地责问我们:

    追随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战斗过的可以执笔为文的人,留给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份贫乏的文学遗产么?

    林彪、“四人帮”的逻辑是:我说你写的是dú草,就是dú草;我说你是“黑帮”,你就是“黑帮”。但是,历史和客观现实,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谁违犯这铁的法则,谁就碰得头破血流,不管他地位多高,权势多大。

    在解放初期,一本书印近百万册,比较少见。由此可知,群众并不厌弃它。可是一九五九年以后,这本书不叫印了。不叫印了就通知一下作者吧,不。作者无权过问,也不敢过问。到了一九六三年后半年,我在乡村“社教”,听说有人下令叫烧毁这本书。要烧毁,通知一下作者好不好?不通知。不仅当时不通知,就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人通知我一声!最近,为了写这篇“后记”,我才费了一番功夫,请别的同志查出这样两份文件。现抄录如下:

    文化部1963年9月2日〈63〉文出密字第1394号通知: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保卫延安》(杜鹏程著)应立即停售和停止借阅。……立即遵照执行……

    隔了不久,又急忙发出另一通知:

    文化部〈64〉文群密字291号补充通知:……关于《保卫延安》一书……就地销毁,……不必封存。……立即遵照办理。

    一声令下,烟火冲天;有的地方还派了保卫工作人员“监烧”,直到看到烧为灰烬为止,生怕有“胆大妄为之徒”,偷走一本,从而谬种流传,祸延子孙后代!

    长夜深思:“焚书”是古已有之的,然而它在我们今天重演,这表明了什么呢?它表明中国人民灾难深重!后来我们大家经历的事实,不是极其惨痛地证明了这种看法吗?

    当时,书是悄悄“销毁”了,可是并没有找什么麻烦。这也算是“宽大”吧!可是,一九六六年以后,那就大祸临头了!抄家、批斗、游街、示众、蹲牛棚、劳动改造……专政方式,名目繁多。早年,戴过“八路”和“解放”的臂章的胳膊上,现在换了一块白布,上写:“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早年浴血奋战的地方,现在成了自己被侮辱“示众”的场所。不明真相的青少年向我们吐唾沫,抛石头,而我们纵然有多少错误与弱点,但确是为了使他们能过人的生活,而含辛茹苦地战斗在这个世界上!说我因为写此书而“发了财”,其实《保卫延安》的稿费的百分之九十,jiāo了党费和捐献给国家。吃每一顿饭,都要站在毛主席像下“请罪”,在恶声辱骂中,夹着碗,低着头,念念有词地背诵着人家规定好的“请罪词”……在生活的舞台上,我真是扮演了不少角色呵!

    但是,这还只是在一个城市或一个省的范围里闹腾。紧接着,当时由“四人帮”控制的舆论阵地《人民日报》,于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不惜花费一个整版的篇幅刊出了那篇大作《〈保卫延安〉利用小说反党的活标本》。一支dú箭便是号令,接着就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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