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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他国可言某人,而已之卿佐,不得言鲁人。”○去,起吕反。何为贬之也?与于弑公,故贬也。与音预。

    九月,卫人杀祝吁于濮。濮,陈地水名。○濮音卜。称人以杀,杀有罪也。有弑君之罪者,则举国之人皆yù杀之。祝吁之挈,失嫌也。不书氏族,提挈其名而道之,则挈为单挈,不具足之辞。其月,谨之也。讨贼例时也。卫人不能即讨祝吁,致令出入自恣,故谨其时月所在,以著臣子之缓慢也。○令,力呈反,下同。

    [疏]注“讨贼”至“慢也”。○释曰: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直时不月。又此传云:“其月,谨之。”知其例合书时,但祝吁以二月杀君,卫人九月始讨,讥其缓慢,故谨而月之。于濮者,讥失贼也。讥其不即讨,乃令至濮。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立、纳、入皆篡也。大国篡例月,小国时。

    [疏]注“立纳”至“国时”。○释曰:案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传曰:“以恶曰入。”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传曰:“不正也。”此云立者,不宜立者也。是三者皆为篡也。“大国篡例月”者,即此“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是也。“小国时”者,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是也。齐小白入于齐,齐是大国而不月者,与公伐齐同时,既例不月,故小白亦不月。王子猛不月者,王猛虽则非正事,异诸侯,故不书月也。

    卫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嗣子有常位,故不言立。晋之名恶也,恶谓不正。○恶也,乌各反。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雍曰:“正谓嫡长也。夫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立君非以尚贤,所以明有统也。建储非以私亲,所以定名分。名分定,则贤无乱长之阶,而自贤之祸塞矣。君无嬖幸之由,而私爱之道灭矣。”○嫡,丁历反。长,丁丈反,下同。储,直鱼反。分,扶问反。嬖,必计反。

    [疏]“《春秋》之义”。○释曰:言《春秋》者,得众而言立,恐理不相合,故广称《春秋》以包之。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传例曰:“公往时,正也。”正谓无危事耳。棠,鲁地。○观鱼,如字,《左氏》作矢鱼。

    [疏]注“传例”至“鲁地”。○释曰:庄二十三年传文也。正谓无危事,此公虽以非礼观鱼,不至於危,故亦时而不月。

    传曰,常事曰视,视朔之类是。非常曰观。观鱼之类是。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尸,主。鱼,卑者之事也。《周礼》:“惇人中士、下士。”○惇音鱼。公观之,非正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月葬,故也。有祝吁之难,故十五月乃葬。○难,乃旦反。

    [疏]“月葬,故也”。○释曰:重发传者,前起日例,今起月例,故重发之。

    秋,卫师入郕。入者,内弗受也。郕,国也。将卑师众曰师。书其重者也。将卑谓非卿。○郕音成,将卑,子匠反,注同。

    [疏]传“入者”至“受也”。○释曰:重发传者,前起者邑,今是国,故重发之。

    九月,考仲之子宫。失礼宗庙,功重者月,功轻者时。庄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是也。至之宫。

    [疏]“九月”至“之宫”。○释曰:考者谓立其庙祭之,成为夫人也。此所以书之者,仲子,孝公之妾,惠公之母;惠公虽为君,其母唯当惠公之世得祭,至隐不合祭之,故书以见讥也。不言立者,不宜立。为庶母筑宫,得礼之变,但不合於隐之世祭之,故止讥其考,不讥立也。《公羊》、《左氏》妾子为君,其母得同夫人之礼。今《穀梁》知不然者,《丧服记》云:“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既葬,除之。”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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