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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忌及xìng的羞耻等,均非先天所固有(此观小孩便可知。动物两xìng聚居,只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两种形式,人类独有一妻多夫,尤妒忌非先天xìng质之明证);母爱亦非专施诸子女等,足以证明其非家庭动物的,还很多呢。

    现代的家庭,与其说是源于人的本xìng,倒不如说是源于生活情形(道德不道德的观念,根于习惯;习惯源于生活)。据社会学家所考究: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其后虑遭报复,往往掠夺之后,遗留物件,以为jiāo换。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为贸易。女子亦为jiāo换品之一。是为掠夺的变相,亦开卖买的远源。掠夺来的女子,是和部族中固有的女子,地位不同的。她是掠夺她的人的奴隶,须负担一切劳役。此既足以鼓励男子,使之从事于掠夺,又婚姻之禁例渐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合者渐少,亦益迫令男子从事于向外掠夺。所以家庭的起源,是由于女子的奴役;而其需要,则是立在两xìng分工的经济原因上的。与满足xìngyù,实无多大关系。原始人除专属于他的女子以外,满足xìngyù的机会,正多着呢。游猎之民,渐进而为畜牧,其人之好战斗,喜掠夺,亦与游猎之民同(凡畜牧之民,大抵兼事田猎),而其力且加强(因其食物充足,能合大群;营养佳良,体格强壮之故),牧群须人照管,其重劳力愈甚,而掠夺之风亦益烈。只有农业是源于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低级的农业,亦率由女子任其责。其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所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cāo于女子之手。土田室屋及农具等,率为女子所有。部族中人,固不愿女子出嫁;女子势亦无从出嫁;男子与女子结婚者,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为附属品。此时女子有组织,男子则无(或虽有之而不关重要),所以社会上有许多公务,其权皆cāo于女子之手(如参与部族会议,选举酋长等。此时之女子,亦未尝不从事于后世家务一类的事务,然其xìng质,亦为公务,与后世之家务,迥乎不同),实为女子的黄金时代。所谓服务婚的制度,即出现于此时。因为结婚不能徒手,而此时的男子,甚为贫乏,除劳力之外,实无可以为聘礼之物之故。其后农业更形重要,男子从事于此者益多。导致以男子为之主,而女子为之辅。于是经济的主权,再入男子之手。生活程度既高,财产渐有赢余,职业日形分化。如工商等业,亦皆为男子之事。个人私产渐兴,有财富者即有权力,不乐再向女子的氏族中作苦,乃以财物偿其部族的损失,而娶女以归。于是服务婚渐变为买卖婚,女子的地位,又形低落了。

    以上所述,都是社会学家的成说。返观我国的古事,也无乎不同。《白虎通义·三皇篇》说,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古代的婚姻,无所谓夫fù的证据。人类对于男女xìngjiāo,毫无限制的时代,去今已远,在书本上不易找到证据。至于辈行婚的制度,则是很明白无疑的。《礼记·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fù道也。谓弟之妻为fù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这正是古代婚姻,但论辈行一个绝好的遗迹。这所谓同姓,是指父系时代本氏族里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太爷、老爷、少爷们。异姓,郑《注》说:“谓来嫁者,”就是老太太、太太、少太太们。从宗,是要依着血系的枝分派别的,如先分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统率其所属的房分之类,参看下章自明。主名,郑《注》说:“主于fù与母之名耳。”谓但分别其辈行,而不复分别其枝派。质而言之,就是但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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