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之。
太宗孝文皇帝中四年(乙丑,公元前一七六年)
冬,十二月,颍陰懿侯灌婴薨。
春,正月,甲午,以御史大夫阳武张苍为丞相。苍好书,博闻,尤邃律历。
上召河东守季布,yù以为御史大夫。有言其勇、使酒、难近者;至,留邸一月,见罢。季布因
进曰:“臣无功窃宠,待罪河东,陛下无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无所受事,罢
去,此人必有毁臣者。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以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
陛下之浅深也!”上默然,惭,良久曰:“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上议以贾谊任公卿之位。大臣多短之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yù擅权,纷乱诸事。”于
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以为长沙王太傅。
绛侯周勃既就国,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
有上书告勃yù反,下廷尉。廷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薄太后亦以为勃无反
事。帝朝太后,太后以冒絮提帝曰:“绛侯始诛诸吕,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
一小县,顾yù反邪?”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
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作顾成庙。
太宗孝文皇帝中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
春,二月,地震。
初,秦用半两钱,高祖嫌其重,难用,更铸荚钱。于是物价腾踊,米至石万钱。夏,四月,更
造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
贾谊谏曰:“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
,非-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之甚微,为利其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坚;今令细民人躁造币之
势,各隐屏而铸作,因yù禁其厚利微坚,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
及吏之所疑-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隐阱,孰多于此!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
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
呵乎?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
熔炊炭;坚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坚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
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
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坚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
矣,故不如收之。”贾山亦上书谏,以为:“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躁
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躁柄,不可长也。”上不听。
是时,太中大夫邓通方宠幸,上yù其富,赐之蜀严道铜山,使铸钱。吴王濞有豫章铜山,招致
天下亡命者以铸钱;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而国用饶足。于是吴、邓钱布天下。
初,帝分代为二国,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是岁,徙代王武为淮阳王;以太原王参为
代王,尽得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