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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

    “不知道西蒙先生有什么事呢?不会只是想要坐下来喝一杯咖啡吧!我不介意请你吃一块匹萨!”

    伊万卡.普朗特很大方的拿起一块匹萨递给西蒙.考威尔。

    西蒙.考威尔倒也不推辞,直接吃了起来,边吃边说:“其实我已经注意你们一天了,不知道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呢?”

    “我叫约翰.梅纳德.圣,你叫我圣就好了!”

    “嗯,圣!今天你从9点钟就开始站在街头唱歌,一直唱到现在,你唱了一天,我听了一天,我数了一下,一首《YouAreNotAlone》你整整唱了61遍,每一遍唱,我都能听出其中的而一些不同,你的音域很广,声音匀称润滑,柔美明亮,声线纯净,你每唱一次,都有一些细微的进步,或许你自己感觉不到,但对我们这类专业人士来说,这种感觉是很明显的。”

    圣笑着说:“都说西蒙先生是dú舌评委,我看传言也不能尽信啊!”

    圣的一句玩笑话,西蒙.考威尔也毫不在意的笑了笑,“老实说,我很喜欢你唱歌的那种感觉,如果你喜欢唱歌的话,或许可以参加一下《美国偶像》,这是一个大舞台,我想你应该能在舞台上大展光芒!”

    西蒙.考威尔并没多待,说完要说的,给圣留下了一张名片后,就离开了。

    圣把玩着手中的名片,目送着西蒙.考威尔离去。

    “这个西蒙.考威尔还挺有意思的!”

    伊万卡.普朗特拿过圣手中的名片,看了几眼,又塞到了圣的手中,“不错啊,《美国偶像》还蛮好看的,而且是一档含金量很高的选秀节目,没有黑幕,没有潜规则,全凭实力,从《美国偶像》的舞台上出名的选手很多都是民间的高手,怎么样,有兴趣吗?圣!”

    圣摇了摇头,出于礼貌,他将名片随手放进了钱包,“我们该回去了,凯斯恩还等着我回去呢。”

    圣从小就喜欢叫自己的祖父,一个倔强的老头的名字,这样反而没有一点生疏感,更多的却是一种浓郁的亲情,尤其是现在年迈的凯斯恩,是圣唯一的亲人。

    “哎,圣,等等我,你不知道把一个女士落在身后,是很不绅士的行为么!”

    看着背上吉他,手捏一块披萨自顾自朝外走去的圣,伊万卡.普朗特赶忙追了上去。在伊万卡.普朗特周围的男生,也只有圣才会对她这般,有着妖娆的外表,曼妙的身材,深厚的家世,早已经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的伊万卡.普朗特,无论走到哪儿都是靓丽的存在,身边的男士谁都将她捧作公主一般对待,唯独圣,一个和她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才会对她这般。

    哈佛大学,美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波士顿的剑桥城,与与其齐名的麻省理工学院相邻,有趣的是两大校园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可以说,在不知不觉之中,你有可能穿梭在了哈佛和麻省理工两大学府之间。

    又是一个晴朗的清晨,很多学生穿梭在校园绿荫间,说这里是一座大学,不如说是一座小镇来的更合适。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是法学院特聘的教授,也是整个哈佛大学内最具权威的教授之一,他有一幢独立的宿舍小楼。小楼就在宿舍区域内,一层是凯恩斯的住所,二层是圣的私人领地。

    自从圣考上了哈佛大学,就搬来和凯斯恩一起住了,已经在这幢小楼里,度过了一个大学年头,圣也习惯了大学校园的生活。

    昨晚连夜赶回学校的圣,在和伊万卡.普朗特分别之后,趴下就睡,一觉睡到大天亮。

    “圣,起床了,早餐我已经做好了。”

    凯恩斯在楼梯口喊了一声,他很少上楼,从来不踏足圣的私人空间。

    穿着拖鞋,睡衣,圣有些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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