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多術,言非一端。
〔2〕屑,洁也。不以其人为洁而拒绝之,所谓不屑之教诲也。其人若能感此,退自修省,则是亦我教诲之也。尹氏曰:‘言或抑或扬,或与或不与,各因其材而笃之,无非教也。”
尽心章句上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xìng也。知其xìng,则知天矣〔1〕。存其心,养其xìng,所以事天也〔2〕。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3〕,所以立命〔4〕也。”〔5〕
〔1〕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xìng则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从以出者也。人有是心,莫非全体。然不穷理,则有所蔽而无以尽乎此心之量。故能极其心之全体而无不尽者,必其能穷夫理而无不知者也。既知其理,则其所从出亦不外是矣。以《大学》之序言之,知xìng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也。
〔2〕存,谓cāo而不舍。养,谓顺而不害。事,则奉承而不违也。
〔3〕天寿,命之短长也。贰,疑也。不贰者,知天之至,修身以俟死,则事天以终身也。
〔4〕立命,谓全其天之所付,不以人为害之。
〔5〕程子曰:“心也,xìng也,天也,一理也。自理而言谓之天,自禀受而言谓之xìng,自存诸人而言谓之心。”张子曰:“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xìng之名,合xìng与知觉有心之名。”愚谓尽心知xìng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养xìng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不知其理,固不能履其事,然徒造其理而不履其事,则亦无以有诸己矣。知天而不以天寿贰其心,智之尽也。事天而能修身以俟死,仁之至也。智有不尽,固不知所以为仁;然智而不仁,则亦将流dàng不法,而不足以为智矣。
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1〕。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墙之下〔2〕。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3〕。桎梏死者,非正命也〔4〕。”
〔1〕人物之生,吉凶祸福,皆天所命,然惟莫之致而至者,乃为正命,故君子修身以俟之,所以顺受乎此也。
〔2〕命,谓正命巖墙,墙之将覆者。知正命,则不处危地以取覆压之祸。
〔3〕尽其道,则所值之吉凶皆莫之致而至者矣。〔4〕桎梏,所以拘罪人者。言犯罪而死,与立巖墙之下者同,皆人所取,非天所为也。此章与上章盖一时之言,所以发其末句未尽之意。
孟子曰:“求则得之,舍〔1〕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2〕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3〕,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4〕也。”〔5〕
〔1〕舍,上声。
〔2〕在我者,谓仁、义、礼、智,凡xìng之所有者。
〔3〕有道,言不可妄求。有命,则不可必得。
〔4〕在外者,谓富、贵、利、达,凡外物皆是。
〔5〕赵氏曰:“言为仁由己,富贵在天,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1〕。反身而诚,乐莫大焉〔2〕。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3〕。”
〔1〕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则君臣父子,小则事物细微,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于xìng分之内也。
〔2〕诚,实也。乐,音洛。言反诸身,无所备之理皆如恶恶臭、好好色之实然,则其行之不待勉强而无不利矣。其为乐孰大于是?
〔3〕强,上声,勉强也。恕,推己以及人也。反身而诚,则仁矣。其有未诚,则是犹有私意之隔而理未纯也。故当凡事勉强,推己及人,庶幾心公理得而仁不远也。此章言刀物之理具于吾身,体之而实,则道在我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