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仓库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十几辆车,而且都是土方车,把仓库外围了个水泄不通。
轰隆一声。
紧张的陈珍珍没有能够及时刹车,牧马人撞在了一辆土方车上。
我想也没想,换了弹夹,然后又抽出另一把手枪,手持双枪跳下车,十几辆土方车上都是人,上百人对我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我已经做好打算了,我会留三发子弹,来结束我们三个人的生命,至于其他的子弹,当然是多拉几个垫背的了。
“哈哈哈哈”
我突然大笑起来,肾上腺素激增,我无比的亢奋,经过数次杀戮积累的戾气全部释放出去,今天老子就算是要死,也要大开杀戒!
这时,闫顺走了出来,但他是躲在手下的身后的,他说:“小子,你把枪放下,我放那两个女人走!”
“废话少说,今天老子还不想走了,我的女人也会留下来陪我!”
终归要一死,我当然会送自己的女人上路,只是,她们并不该死,却被我连累至死。
“策哥,我愿意陪你死!”陈珍珍在车里喊道。
慕容白这时说:“孙项策,有下辈子,我还会向你表白,但你要勇敢!”
有两个爱我的女人愿意陪我去死,我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我抬手就是一枪,没有瞄准,凭着直觉射向闫顺,别说,这枪还挺准的,但没打中闫顺,而是射中了他身前的手下。
“他子弹不多,给我上,快上!”闫顺扯着脖子喊道,他是真的怕了,因为我此时根本不怕死。
我认为,是人就怕死,所以我觉得闫顺的手下不会在这种时候选择冲上来吃枪子的。可是,我想错了,闫顺话音刚落,他的手下就一拥而上,上百号人围上来是非常壮观的,他们都带着家伙,钢管砍刀,我会在瞬间被他们砍成肉泥。
但是,我无所畏惧!
我左右开弓,枪声连绵不绝,我手中的92式手枪弹匣容量二十发,如此密集的人向我冲来,我只要转着圈开枪就行了,而且是飞快的开枪,转眼间,冲在最前的人都倒下来了,他们的脚步终于慢了下来。
我立刻换了弹匣,持枪,没有继续射击。
我的心已经快跳到嗓子眼了,这一个回合,死在我枪下的至少有二三十人,而我不是嗜血的魔鬼,我在紧张,我的牙齿在打颤,浑身颤抖着。这些人也有家人,我的一枪,就会毁掉一个家庭,浓浓的罪恶感充斥着我的心灵。
但是,我没的选择,人都是自私的,在面临生死抉择时,我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上,都给我上,这是命令!”闫顺吼道!
人群呐喊着冲了上来,我毫不犹豫的开枪,几枪过后,他们又停了,缓缓后退,竟再也没有人敢上来了,因为他们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我的子弹够,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杀光他们所有人。
我解开猎装的扣子,里面穿的是战术装,上面插满了弹匣。
“来啊!”
我用此时最响亮的声音喊道:“我叫孙项策,我他妈就数三个数,三个数之后,我就开始杀人!”
他们在后退,我知道他们被我吓到了,我也被我自己吓到了,我此时竟像个屠夫。
闫顺这时候又打声喊道:“都他妈上车,给我撞死他们!”
听到了他的话,我大喊道:“珍珍,开车进仓库!”
我话音刚落,陈珍珍立刻启动了牧马人,我一跃跳上了车头,然后顺着风挡回到车内,闫顺他们想离开仓库,但在我的枪声下,他们只能退了回去。
不过,仓库内的杂物非常多,他们进去仓库后就都藏了起来,而身后,一辆辆土方车已经启动,但却没有立刻撞进来,因为闫顺也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