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生忘死地战斗,宁愿带着满身伤,像一条流浪狗般在城市的暮色中徘徊。
“老板,”张恒随便找了个大排档坐下,“来碗牛ròu面。”
“好,一碗牛ròu面。”
张恒忽然瞄到贴在饭桌上脏兮兮的菜单。
“等一下,”他改了主意,“有羊排汤面啊?”
“有啊,不过比牛ròu面价钱贵一点哦。”
“那不要牛ròu面了,要羊排汤面。”
“行。”
羊排汤面热腾腾送上桌,张恒勺起尝了一口,就放下了勺子。
老板的手艺也不至于令人食不下咽,只是,不是那熟悉的味道。人真是犯贱的动物,那男人在的时候,总觉得不那么重要,一旦消失,却让人难过得像发了狂。
他曾经被那男人不可思议地宠着,爱着,哄着,体贴着,渴求着。
他可以挑剔男人做的饭菜,把讨厌的粥倒进马桶,挑出每一片不爱吃的素菜,虽然会挨骂,甚至会挨揍,但是,被人凶狠而霸道地关心着,感觉并不那么糟。
甚至,被锁在床上,被男人强烈地求索着,恶狠狠地贯穿着……成为一个人的整个世界的感觉,其实很棒。
“老板,有没有白酒?来一瓶。”羊排面汤喝不下,张恒习惯xìng地要啤酒。
反正,那家伙也不在乎他喝不喝酒了。
与其心里憋着难受,不如一醉方休。
“客人,要哪种白酒?”
“最贵的,最烈的。放心啦,会给你钱的。”张恒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豪气地拍在桌面。
钱包是意大利名牌,出现在廉价的大排档,吸引了对面一桌的男人们。看看钱包,男人的视线又往张恒脸上打转。
老板把一瓶高度白酒送上来,张恒自斟自饮。
存心求醉的人,喝酒特别畅快,一会工夫,六十度的白酒就喝了半瓶。
“弟弟,酒量不错嘛。”
听见陌生的声音,张恒抬起眼。对面一桌里像是小头目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来。
“我陪你一起喝好不好?”虽然是询问句,但男人没有等待张恒回答的打算,自行拉开张恒隔壁的椅子坐下,摆个自以为潇洒的姿势,“弟弟,很脸生哦,第一次来玩?这附近治安不好。像你这种长得可爱的弟弟,很容易遇到坏人哦。”
长得可爱的弟弟?
张恒左右看看,整个大排档里,找不到任何一张可以被称为可爱的脸。倒是不经意瞥见店门旁的镜子里自己的脸,连日消瘦,下巴变尖了,眼睛显得更加乌黑硕大。受伤失血后的脸色青青白白,似乎透着脆弱可怜的味道。
如果身上穿着常穿的那种邪恶花衬衫,估计还能保留点黑道气质。
偏偏今天斗殴时,衣服被刀子割破了,还沾了血,所以张恒才从北山医院出来时,顺手捞走了弟弟的夹克穿在身上。
陈平那小子,都当医生了,日常穿的衣服还是一股学生气。
难怪,被当成弱鸡了啊……
“我叫贵哥,附近几条街都是我的场子。弟弟在哪念书啊?偷偷一个人出来喝酒,这样不乖哦。啧,现在男孩子的皮肤都挺滑啊。”男人说着说着,手已经摸上了张恒的脸。
连挑剔的洪警官都爱不释手的皮肤,手感当然很好。
只是洪警官的虎斑猫,可不是谁的爱抚都接受的。
“你他妈的,现在把手指头剁了五根,老子就饶你一条狗命。”张老大眯起眼睛,yīn沉地说。
正享受“弟弟”脸蛋细腻感的男人动作一滞。
这个腔调,怎么听也是拥有着江湖经验的黑道同好,可是,看看这款式清纯的夹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