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臭不要脸啊?(P.S:有钱吃饭就吃,公务员都是国家管饭,你真差那口吃的还是差那件穿的?吃点儿好的穿点儿好的,多睡俩姑娘就是高级人了?说白了就是没见过世面,土鳖!)
法律不外乎人情,尤其是行政类的法律,人情尤为重要。但是,人情绝对不是托关系、塞黑钱。我经常挤兑问我要多少钱的人:“我要一万你给得起吗?就算给得起,为你这堆成本一百块的小杂货,犯得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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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时候,公务员在行政工作中大尺度地执行,根本不是为了钱或者面子熟。执法现场也谈不上面子不面子,就是一个心理博弈。只要经营工具上了花车,就完成了一大半任务。所以,那完全是一种柔xìng执法,很机动,但是却很难说清楚。
很可能相对人表达自省的态度诚恳,或者那段时间执法情况很好,就不会用大处罚来惩戒相对人,因为那达不到执法的目的。
执法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罚款。北京公务员单位是收支两条线,经济支配不了执法,所以在北京的市民完全不用担心这一点。罚款到不了我们手里,都进国库了。
至于那些罚上来的零碎小东西,诸位也放心。那质量您看不上,我也看不上,还怕拿回家玩出事故呢,也没那工夫算计这个。下边就详细说一下罚没的东西是怎样处理的。
我爸不是李刚,也不是麻花藤,但买苹果和零食的钱还是花得起的。现在咱们眼前的路边摊还比较低层次,主要以质量次、价钱低为揽客的手段>>>
城管抄走的水果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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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城管,撒腿就跑。这是诸位在街上常见的一幕。
“史上最强执法部队”的名号也源于此。
其实,看见城管,大可不必跑。“抄摊”“抢东西”“扣货”这些名词统一叫“暂扣经营工具”。
暂扣有神马讲究?城管罚来的东西哪儿去了?yù摆摊,必先了解城管工作,就跟“yù练神功,必先自宫”一个道理。
在小贩们的物品和经营工具被没收后,需要填的一个单子,叫做“提取证据物品书”。上面写着处理依据,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各位可以问问百度,比我解释得明白。
这个单子有3张,您眼前的这是存根。话说填完了,一份送到上面,一份留给我们存根(就是这个),还有一个您自己收着。
凡是城管扣了您的东西,大到拖拉机,小到小鸡鸡(活物一般不爱扣),我们都会给您列张单子。您填了,签字了,然后我们才能入卷。
这就是城管队员跟你说的:“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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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再说罚没。
刚才咱们说了暂扣,扣完要怎么处理你的东西呢?
另外一张单子,就是决定你经营物品命运的了。这个单子叫“扣押物品处理通知书”,这是关于所扣物品处理的单据。东西扣下了,怎么处理,就看这个了。上面有“退还”和“移送”两个选择。无照经营的物品,运回来填了第一个单子后,就入库保存。
有好多人在吵吵,说是扣来的东西我们自己吃了,或者分了。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就北京来说,人民生活水平都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公务员筒子们。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是三餐管饭(虽然很难赶上三餐吃全了)。而且北京人民和其他地方相比,都是家有大屋又有犬,生活乐无边的。我妈买苹果神马的都去超市,买个儿大、看着虎式的,路边捡来的小破水果,反正我是看不上——这不算炫富吧?
我爸不是李刚,也不是麻花藤,但买苹果和零食的钱还是花得起的。现在咱们眼前的路边摊还比较低层次,主要以质量次、价钱低为揽客的手段。
一分钱一分货,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