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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物,上面漂着一层半寸厚的透明的油花,看上去要是喝了非得当场蹿稀不可。新郎已经高潮了太多次,实在搞不动了,伴郎仗义出手,喝的过程里,新郎抚掌感慨道:“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找他当伴郎吗?不是他形象好呀,是因为如果让他留在席上,实在太危险了!”

    后来伴郎解说道,新郎这小子,以往在朋友婚礼上出的馊主意最多,出手狠辣不留余地,是以有今日之惨。而伴郎正是他多年的战友,年底也将在迈向爱情坟墓的路上修成正果,现在是用生命在陪练。我才知道,这种罕见的宾客之间、新郎与宾客之间的默契是经历了多少场恐不亚于当日的惨烈战局才磨炼成的。那是多少桌昂贵的残席、多少厚实的红包锻打出来的火红发烫的默契啊!

    出得酒宴来,宿醉未醒,摇摇晃晃地在地坛里走了一圈,遛了一趟《剑阁闻铃》,觉得清醒了几分,又跟两个头天通宵party(其实就是通宵看着中央六台喝酒扯淡)的朋友找地方吃饭。吃饭时,其中一人突然贼忒兮兮地对他老婆说:“媳fù儿,我能干一件特别屌丝的事情吗?”只见他媳fù儿伸出一只妙手,把桌上印着可爱图案的餐巾纸抄起来折了折,装进了包里。当时我就震惊了!你们是用脑电波沟通的吗?正想着,我老婆来了个电话:“你还来不来接我了!老娘买了一吨的东西等着拎回家好吗!”我一缩脖子,赶紧驱车送两位朋友回家,然后奔赴沙场。

    晚上,老婆开着车,等红灯。突然她说:“嗳,老公,哀家问你——”

    “那个是后视镜上的大视野。”我托着腮,看着半圆的明月。天气真棒!“镜子上的线里面是平的,外面是球面镜,看远处的。”

    “你怎么知道我要问这个?!”老婆惊道。

    我也不知道。这可是用老子多少年的心血和薪水熬制而成的绵密无比的昂贵的默契。

    炒饼

    我是三十岁那年才学会做饭的。当时妻子长期出差,如果不做饭,我就会把自己饿死,或穷死。我对做饭并无特殊感情,也不讨厌,就像我对多数窈窕淑女的态度一样。我第一次做饭前,找到一个经常在网上展示厨艺的大哥,问他初次下手做个什么菜好。大哥略一沉吟,说道:“你炒个蚝油生菜吧。”我问为什么是蚝油生菜,答说因为生菜即使没炒熟也能吃,这一回答使我对中年男人的人生智慧顿生憧憬,恨不得一下子老上十岁。由此可见,无论是我自己还是我的亲友,对我做饭的要求就是能吃就得,不要把自己dú死便是了。

    所以每当我听到旁人眉飞色舞地谈论如何做一盘色香味俱佳的西红柿炒鸡蛋,并为西红柿炒鸡蛋应该是甜的还是咸的之类的问题几乎动起手来时,就觉得天空一片灰暗。妈的,西红柿炒鸡蛋无论怎么做不都是那个味儿吗?甜的和咸的有很大区别吗?能吃不就行了吗?而且科学地讲,其营养成分的区别简直可以忽略不计,除了放糖的所含能量更多一些。作为一个做饭的外行,我以为要争论一道菜的做法和流派,那这道菜怎么也得上点档次吧!譬如,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仔鹅之类。

    纠正我这个观点的,乃是一种平常之极的食物。这事说起来非常传奇,传奇之处有三:第一,我并没有吃到该食物,光是听一遍它的故事就足以让我对做饭的印象改观了;第二,该食物甚至都称不上是一道菜,而是一种菜和主食的合体——炒饼;第三,烹饪此食物的主角乃是一位妙龄少女,是以此事传开之后,朋友们都亲切地称之为“炒饼公主”。

    我和这位公主殿下相识经年,并不知道她会做饭。不但我不知道,连她家炒饼驸马都不知道,因为在她家,饭一直是这位驸马公做。驸马是一位面目狰狞的中年人,年轻时曾经开过西餐厅,当然中餐做起来也是一把好手。此人不但善于做,还善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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