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都一样,根本不敢一丝不挂,光拿一把刀子、一条绳子就去丛林里斗狮子。”那个逗他的人说,“是这样吧?”
“打赌吧,”另外一个人说,“如果你能按我们说好的条件:不穿衣服,只带一把刀子,一条绳子,就能从森林里扛回一只狮子,我出五千法郎。”
泰山瞥了迪阿诺特一眼,点了点头。
“一万!”迪阿诺特说。
“行!”那个人回答道。
泰山站了起来。
“我得把衣服脱在镇郊什么地方,这样,如果天亮了我才能回来,不至于光屁股从大街上走过。”
“你现在不走?”那个打赌的人惊叫道,“要等到晚上?”
“为什么不能?”泰山问道,“公狮子只有夜晚才出来,所以那时去更容易碰上它。”
“晚上别去,”另外一个人说,“我可不想让自己的手沾上你的鲜血。你大白天儿去就够莽撞的了!”
“我现在就出发。”泰山答道,然后便回他的房间去拿猎刀和套绳。
人们跟他一起走到丛林旁边,他把衣服脱在一间小仓库里。
可是,他要往黑漆漆的灌木丛里走的时候,大伙儿都劝他就此罢休,打赌的人更是极力劝他放弃这次鲁莽的冒险。
“我承认你赢了,一万法郎归你。你要去,只能是送死。”
泰山大笑着,眨眼间就消失在密密的丛林中。
人们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回转身向旅馆慢慢走去。
泰山刚走进密林,便跳上树。他如鱼得水,感觉到一种极大的自由,又一次dàng着树枝,在树木间穿行。
啊,这才是生活!他热爱这种生活。文明世界人稠地窄,充满限制,一切都被陈规陋习、条条框框禁锢着,哪能和这里的自由相比!甚至衣服都是个累赘,都惹他讨厌。
他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他忘却了自己曾经是一个怎样的囚徒!
从这里绕到海岸,再向南穿行,很容易就能回到那片丛林,和他那座小屋。
他突然闻见雄狮努玛的味道,因为他是顶风走的。不一会儿,他那双灵敏的耳朵就听见熟悉的、充满弹xìng的爪子落在地上的沙沙声,和那个皮毛光滑的巨大的身体从灌木丛中走过时发出的牺牺嗦嗦的响声。
泰山无声无息地向那头毫无戒备的巨兽接近,一直爬到枝叶间一小片月光溶溶的空隙。
然后,他手臂轻扬,套绳一下子就紧紧套住狮子黄褐色的脖颈。就像以前干过上百次那样,泰山把绳子在一根很粗的树枝上挽了个死结;在那头猛兽拼命挣扎着要从套索中挣脱的时候,泰山从树上跳下,又纵身一跃,骑到狮子宽阔的脊背上,照着它的心窝,一口气捅了十几刀。
然后;他脚踏努玛的尸体,扯开嗓门儿,发出吓人的叫喊,“唱”起他那个野蛮部落的凯歌。
一瞬间,泰山站在那里踟躇不前,充满了相互矛盾的感情——对迪阿诺特的忠诚和对自己那片丛林中自由的渴望。最后,是那个姑娘美丽的笑脸和她那温热的唇在他唇上留下的印记,打破了他对往日生活的迷恋。
“人猿”把努玛热乎乎的尸体扛到肩上,又纵身跃上参天大树。
那群人一言不发,在走廊里大约坐了整整一个小时。
他们试图谈论别的话题,但是总不成功,心里都沉甸甸的,无法把谈话进行下去。
“天哪!”那个打赌的人终于说,“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我要带上抢到丛林里把这个疯子找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另外一个人说。
“我也去!我也去!”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就像这个建议把他们从可怕的梦魇中唤醒似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