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认前面所说,学生要学写的是报纸公文和书信的那种文言,那么,作为范本的不该是唐宋的文学,六朝的文学,汉魏的文学,甚至先秦的文学,而该是应用文言字汇,文言调子,条理上情趣上和语体相差不远的近代文言,如梁启超先生蔡元培先生写的那些。现在学生学写文言,成绩比语体更差,我想,就坏在把唐宋以上的文学作为范本。他们读那些文学,没有受到好好的指导,没有经过好好的训练,只是生吞活剥,食而不化;他们不能说那种文言的语言,他们不能凭着那种文言的语言来思想,怎么能写成那种文言:我们翻开学生的作业本,看他们的文言写作,总觉得毛病百出,几乎无一是处;若问所以然,全可以用这个理由来解译。进一步说,即使受到好好的指导,经过好好的训练,但是因为那些范本是文学,也只能达到了解和欣赏的地步,而不能就写得和范本相类。凡是涉猎过艺术部门的人都知道,了解、欣赏和创作不是一回事,能了解、欣赏而不能创作的,世间尽多;文学也属于艺术部门,当然不是例外。再进一步说,即使能写得和范本相类,但是学生将来出而应世,需用的并不是那种文言。现在报纸的记载不需要‘左传》和《史记》的笔法,公文不需要《谕巴蜀檄》或《陈政事琉》的派头,书信不需要韩愈或柳宗元的格调;因此,虽能写得和范本相类,还是没有达到国文科教学文言写作的目标。认清了教学文言写作的目标,知道学生要学写的是近代文言(也可以叫做普通文言或应用文言),不是古文言,尤其不是古文学;自会知道把古文学作为范本决不是办法。这是不能用“取法乎上,仅得其中”的说法来辩解的;古文学和近代文言是两回事,无所谓“上”“中”;古文学和古文学之间,近代文言和近代文言之间,才可以判别“上”“中”的等第。惟有选择上品的近代文言作为范本,使学生精读熟习,他们才能够写近代文言。这一点,向来不大注意,今后应当特别注意。为了教学文言写作,专选一些教材,分量要多,研读要勤。到学生能够说这种文言的语言,能够凭着这种文言的语言来思想的时候,他们也就能够写作这种文言了。
第四点,是“教材支配”的问题。按照前面所说,国文教材似乎应当这么支配:初中阶段,一部分是“文学名著”,着重在“了解固有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发扬民族精神”也就包括在内);一部分是“语体”,着重在文字语言思想三者一贯的训练。高中阶段,除以上两部分外,又加上一部分“近代文言”,着重在文言写作的训练。这三部分教材中的每一部分,并不是在本身的目标之外,和共他目标全无关系。说明白些,从“语体”和“近代文言”之中,未尝不可以“了解固有文化”;从“文学名著”和“近代文言”之中,未尝不可以训练思想;从“文学名著”之中,未尝不可以得到些文言写作的训练,虽说要写得和“文学名著”相类,事实上很难办到。这里分开来支配,说“着重在”什么,只是表示某一部分教材该把某项目标作为主要目标的意思。这样点明之后,教材的选择才有明确的依据;当实际教学的时候,才有努力的明确趋向。
现在的精读教材全是单篇短章,各体各派,应有尽有。从好的方面说,可以使学生对于各种文体都窥见一斑,都尝到一点味道。但是从坏的方面说,将会使学生眼花撩乱,心志不专,仿佛走进热闹的都市,看见许多东西,可是一样也没有看清楚。现在的国文教学,成绩不能算好,一部分的原因,大概就在选读单篇短章,没有收到好的方面的效果,却受到了坏的方面的影响。再说国文教学的目标之中,大家都知道应有“养成读书习惯”一目,而且是极重要的一目。但是就实际情形看,学生并不读整本的书,除了作为国文教材的一些单篇短章,以及各科的教本以外,很少和书本接触。《课程标准》的“实施方法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