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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猜别人的密码。那个时候,大家还不知道密码是可以被破译的,当我“黑掉”别人的帐户以后,就用他的名义发一些恶作剧的信。有一次,我用一位男同学的账号在BBS上发了一个“单身女郎征友”的启事,害他莫明其妙地收了一堆情书。这位同学现在也在北京工作,估计他到今天还不知情,下次见到他我一定要记得告诉他,那个启事是我发的。

    当时,哥大法律系在全美排名第三,而计算机系只是新设的一个专业,如果我选择计算机这个基础不是很厚重的专业,前途看起来并不很明朗。如果选择法律系,我的前途大概可以预测到:做法官、律师、参选议员等等。因为在我之前有很多范本,我可以照着规划。而选择计算机专业,我甚至连将来要做什么都想不出来,当时也没有软件工程师这种职业。但是,我想的更多的是“人生的意义”和“我的兴趣”(做一个不喜欢的工作多无聊、多沮丧啊!),并没有让这些现实就业的问题影响我。于是大二时,我从“政治科学”转到“计算机科学”。当时,一个物理系的同学开玩笑说:“任何一个学科要加‘科学’做后缀,就肯定不是真的科学。看看你,从一个‘假科学’跳到另一个‘假科学’,跳来跳去还是成不了科学家。”

    每天两毛五,游戏打到9999

    我还有一个一般人不知道的“专长”:打电子游戏在学校是NO.1——没人打得过我。

    以前的电子游戏比现在简单多了。我常玩的一种游戏叫做Space Invader,屏幕下面有四个堡垒,可发shè子弹,上方是很多妖怪,需要把他们一一击中。那个时候的游戏机很“笨”,妖怪不是很快地飞来飞去,只是在慢慢移动。这种游戏投币才可以玩,每次两毛五,而我没什么钱,一天两毛五对我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每天我只带两毛五去玩,上完课就去打一次或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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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活琐忆(3)

    这么弱智的游戏,有挑战吗?有!机器中的分数设置只有四位数,最高分数是9999分,之后再得分就会自动回0。而且,每个妖精的分数不一样,有的是一分,有的是三分,有的是十分,所以当打到接近9999时,你就要小心计算了,因为如果错打了一个,超过了9999,就会回0,得重头开始了。为了保持我的记录每天都是最高分,我不会像其他人那样瞎打一通,而是一边打一边计算自己的分数,打到9999分就自杀,不玩了。这样,游戏就很有难度了。而且我刚开始不可能打得很好,需要一次次练习,这也是很大的“投资”。

    最后,我每天两毛五的结果几乎都是9999,已经练到炉火纯青了。我每次都把名字的缩写KFL写上去,让后面来玩的人都会看到这个记录,知道谁是最高分,这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当时玩游戏的学生很多,甚至还要排队,我若去的话大家都会说:“看,高手KFL来了!”

    我在高中时很守规矩,从不玩这种游戏,到了大学,一下子没有了家长的约束,比较自由,于是才开始玩游戏。回头想想。当时的我还是很幸运的,因为这些游戏不够精彩,没有让我真的沉迷下去,每天我只是花两毛五,放松20分钟。当时如果有什么“魔兽世界”、“CS”,说不定我就会沉迷网吧,毁了一生。

    就这样,我打了一个学期的游戏,又是什么使我脱离了电子游戏的“魔掌”呢?是桥牌。我是在高中时跟朋友一起吃午餐的时候学会打桥牌的,进大学后,我参加了桥牌俱乐部,发现玩法不同了:大家都拿同一副牌,这样就可以比赛,看谁打得最好。那时,也许因为中国人的“排队心态”作祟,我特别喜欢参加桥牌比赛,目的就是想得第一。刚进大学的时候,我为了得第一就非常幼稚地找了一个老先生老太太聚集的“桥牌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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