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法的独立生活了。
加拿大法律规定,孩子在13岁以前,没有大人的看护是不能单独待在家里或外出的。因此,在女儿13岁以前,如果我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外出办事或者让女儿独自出去玩儿,那我就是犯了法。如果邻居发现了就可以到法庭上控告我,让我受到法律的制裁。
现在不同了,女儿年满13岁了。她和我都可以不受这条法律的限制了。我知道,有些洋人同事的孩子,刚到13岁就去考帮别人看小孩的执照,靠帮邻居看比自己小的孩子赚零花钱。我虽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这么早就去赚钱,但是,我希望13岁以后的女儿在把时间花在学习上的同时,也能够像许多洋人的孩子一样,逐渐走向独立和自信,有安排自己生活的能力。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开学前我没有陪女儿去学校。而是建议她拿着学校的地图,自己去学校认教室。谁知,在我提醒她的时候,她已经约了一个也上UBC大学附中的小学同学,一起去干这件事。|Qī-shu-ωang|于是,我趁机鼓励她这样做很好。希望她能够意识到自己已经13岁了,到了加拿大法定的可以独立的年龄了,以后要敢于自己做决定,安排自己的时间,干自己想干的事情。
对女儿做出这种解释是必要的。因为她上小学的时候,我对她管得很严,到哪里去,干什么事情,去多长时间都要经过我的批准。如果回来晚了,就要受到我的批评和惩罚。这种惩罚甚至包括不许她再去同样的地方、找同一个同学玩儿等等。
如果说,当时那么严格地管教女儿,控制她的外出活动是出于安全的考量和怕违反加拿大的有关法律,现在,法律都允许女儿独立了,我不能让她成为离开妈妈就站不起来的孩子。所以,我一反常态,开始表扬她、鼓励她自己做主干更多的事情。
我也很感激UBC大学附中,还没有开学就让学生自己去义务卖书、自己选择和注册课程、自己记住教室的位置、自己掌握从一个教室走到另一个教室的时间。因为这些看起来不大的一件件小事却给孩子们提供了非常好的自我锻炼的机会。这些机会是使他们走向自立的开始。
因此,女儿进入UBC大学附中这个“鹰的家园”所上的第一课,应该说是一节学校激励学生进行自我管理的动员课,目的在于使他们变成将来能够展翅翱翔的山鹰。
写家史震动了她
开学的第一周,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女儿缠住我,让我给她讲家史。她说,这是社会学习课程的老师让他们做的研究项目。由于加拿大是一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家,每个同学都必须搞清楚,在他们的家族中是哪一代人最先移民到加拿大来的?从哪个国家来的?来之前在自己的祖国是如何发展的?为什么要离开自己的祖国?为什么做出移民加拿大的选择?到加拿大之后,家族又是一代一代地如何发展壮大起来的?女儿说,老师要求每个人针对上面这些问题写出家史,到班上进行演讲和展示并回答同学和老师的有关提问,由大家来打分。
在我们家里是我先来到加拿大的。所以,我有义务接受女儿的采访,回答她的老师让她搞清楚的上述问题。我讲时,女儿认真地做了笔记。她注意到,我家的历史与中国发生的一系列历史事件有直接的关系,还主动查阅了中国的历史书籍,试图弄懂像“辛亥革命”、“国民政府”、“军阀割据”、“共产革命”、“文化大革命”、“恢复高考”、“改革开放”这类的政治词汇和一些对我家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
看到自己13岁的女儿那么严肃认真地研究家史,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感到自己糊里糊涂地活到了“不惑之年”,却从来没有坐下来总结一下过去。因此,我很感激UBC大学附中的老师,在学生进入中学的第一天,就让他们去了解自己的家族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