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4)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美男子一到这里,就被林叔好好的数落了一番,说他没有照顾好我。

    美男子只是尴尬的笑着,没有反驳。搞的我心里挺不好意思的,我很清楚,美男子是一个真心的兄弟,每次我有事,他都是义无反顾的帮我,到最后没讨到好不说,还被责怪。我真的挺过意不去,不过美男子却不在乎这东西,现在的他,已经把我当成兄弟了,是那种生死与共的兄弟,所以,我也不矫情,把这份恩,搁在了心里。

    又过了三天,我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精神气也上来了,肩膀上的伤口也拆线了,手腕和脸上的伤口较轻,没有缝针,只是,等拆掉了纱布,我看到自己脸上那条触目惊心的疤痕时,心头还是忍不住的颤了起来,眼神都不由的凶恶了,那是一头饿狼才有的眼神,非常凌厉。

    林叔见我脸色不好,忙安慰我道:“赖子,别介意,这是小伤,会好的!”

    我知道他这是在安慰我,但我也没在意,只是苦笑着回道:“没事,我本来就丑,多一条疤痕也没什么!”

    林叔无言,只轻轻的叹了口气。

    我也没再纠结这缤纷的脸,直接把帽子扣在了头上,随即镇定道:“我要出院,回学校!”

    林叔一听,立马惊道:“什么?回学校?我刚准备跟你说,带你回家,让你好好修养些日子,我都给你学校打好招呼了,不碍事!”

    我微微一笑,道:“不用了,这点伤不算什么,我在学校不惹事就行的,而且我上学期欠了不少学分,学习任务重,不能耽误了!”

    其实,我想回学校,是想去看看徐楠怎么样了,不然,回家一个人待着,都要闷出毛来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想再一个人孤单下去了,宁愿轰轰烈烈的精彩,也不想孤单单的发毛。

    最主要的,我的心里总会有着某种渴望,牵挂,在医院多待一秒都嫌长,心早已飘到了学校,好想看看学校里的徐楠。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变的会想她了,是那种发自骨子里的想念。

    不过,我的借口似乎没有多少说服力,林叔还是不同意,坚决道:“你现在伤还没好,不适合活动。虽然你和姓丁的那个男生的事,我跟他家长已经调节了,但保不齐那小子会再找你麻烦,所以,你还是先跟我回家吧!”

    我不假思索的摇着头,对林叔认真道:“没事的,叔,他有他的原则,应该会说话算话,不会动我的。如果他真要动我,我就算养好了伤,也逃不了的。未来,不管有什么事,我都要勇敢去面对,有些事,我能自己解决的!”

    这一刻,我的眼神变的异常坚定,从小就逆来顺受的我,在这一刻,也有了自己的信念与主张,我要做的事,没人能改变,即使是林叔,也不行。

    林叔拿我没办法,只能应允!

    下午,林叔就把我送到了学校,他与我告别之前,还反复叮嘱我,一旦有事,记得第一个打电话给他。

    我冲林叔点了点头,便毅然的迈进了学校。

    再次踏足校园,我的心态一如既往,不骄不躁,不畏天,不惧地,只是感觉自己有了新的变化,至于哪里变了,连我自己都说不上来。

    不过,在别人眼中,我确实是发生了特大的改变,我从一个一跳成名的神经病,变成了一个一战成名的疯子。

    虽然那场大战已经过去好些天了,但我打败了无敌哥的事,还在被人津津乐道。很多人都知道了,我确实狠,但狠中又带着正气,狠中还带着一种大无畏的精神。也是从那以后,我神经病的名号改了,有了一个新的绰号,疯子。

    现在,在我们这野鸡大学,提到吴赖这个名字,或许很多人不知道是谁,但一说到疯子,几乎无人不晓,他是一个表面瘦弱但打起架一点不含糊且有正义感的男人。

    所以,此刻,行走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