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法律事务所只拥有一种类型的思想,那么,它的发展将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它拥有十几名能力高强的人才,也是一样。错综复杂的法律制度,需要各种不同的才能,这不是单独一个人所能提供的。
因此,很明显的,光是把人组织起来,并不足以保证一定能获得杰出的成功。一个良好的组织所包含的人才中,每一个人都要能够提供这个团体其他成员所未拥有的特殊才能。
一个组织良好的法律事务所必须拥有以下人才:具有替各种案子作好准备工作的特殊才能者;具有想象力的人,他能够了解如何把法律条文与证据同时纳入一个很好的计划中。具有这些能力的人,并不一定同时拥有出庭处理案件的能力。因此,法律事务所一定要聘有熟悉法庭程序的人才。我们若再进一步分析,将会发现,有许多种不同的案子,需要各种不同的专门人才来做事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出庭处理。一位专门研究公司法的律师,可能对于处理刑事案件就会感到完全陌生了。
一个了解“组织、合作努力”原则的律师,在找人合伙开一家法律事务所时,一定会找一个对自己所yù执行的专门法律及程序极为了解的律师。对于此原则毫无概念的人,在挑选他的合伙人时,可能会采用平常的“听天由命”的办法,只会去找一个跟自己个xìng合得来的,或是与自己熟识的人,而不会去考虑他所拥有的特殊专门法律才能。
几乎在所有的商业范围内,至少需要以下三种人才——那就是采购员、销售员以及熟悉财务的人员。当这三种人互相协调,并进行合作之后,他们将经由合作的方式,而使他们自己获得个人所无法拥有的强大力量。
许多商业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这些商业所拥有的,清一色是销售人才,或是财务人才,或是采购人才。就天xìng来说,能力最强的销售人员都是乐观、热情的;而一般来说,最有能力的财务人员则理智、深思熟虑而且保守。这两种人是任何成功企业所不可缺少的。但这两种人若未能彼此互相发挥影响力,对任何企业,都不会发挥太大的作用。
三 推动者与管理者
在现代化的企业中,不管是工商业或金融业,我们都可以发现有这么两种人才,一种人才通常称之为“动力型”,另一种人才则被称为“平衡型”。
美国最著名的一家法律事务所是由两名律师合伙开设的。其中一人从来不曾上过法院,他负责准备该事务所接受案件的所有诉讼资料;事务所的另一位律师则负责出庭处理案件。两个人都是很积极的行动者,但他们各以不同的方式来表现他们的行动。
你如果想要在这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应该先对自己作一番分析,然后明白自己究竟是“动力型”的人,还是“平衡型”的人,然后选定一个和你的天赋能力相同xìng质的“明确目标”。如果你和其他人合伙做生意,你也应该对他们作一番分析,并设法使每一个人担任最适合他们本xìng的工作。
换句话说,人们可以分成两类:一种是推动者,另一种是管理者。推动者可以成为一名能干的销售员或是组织者。管理者可以在公司买入资产之后,成为一名极佳的保管者。
让一个“管理者”型态的员工管理一套书,他一定会很快乐,但是如果派他出去推销东西,他一定很不高兴,而且无法胜任;把一名“推动者”安排去管理一套书,他将会觉得很悲哀,他的个xìng要求他从事积极而紧凑的活动,被动式的行动无法满足他的野心,如果他所担任的工作无法使他获得他个xìng所要求的那种行动,那么,他将会成为一个失败者。我们经常发现,那些盗用公款的人都是属于“推动者”型态的人,如果我们能让他们担任最适合于他们的工作,他们也就不会经不起这种诱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