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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皇转向李斯,问:"丞相以为如何?"

    李斯早就主张实行郡县制,不赞成分封,所以对此老调重弹不屑一顾。尽管过去他与淳于越关系较密,但如今二人业以远疏,所以他便不再顾及旧情,旗帜鲜明地说:"世情须随时代变迁而变,制度也应顺乎世情,故而不可将夏、殷、周三代的制度挪用于当世。陛下创立了千古大业,建立了万世功勋,政令由陛下一人决定即可,何必师法古人?郡县制乃陛下亲定,实行以来,其优长显而易见,陛下若罢郡县而重分封这不是向天下人表明郡县制错了吗?这样做陛下的威望何在?此外,若废止刚刚实行的郡县制,必将引起动乱,二臣所言决非安邦之计,而是祸国之论?"

    王绾大怒道:"李丞相休要加罪于人!"

    淳于越见李斯如此盛气凌人,也很气愤,说:"李丞相,我等是研讨国家大计,还是心平气和些为好吧。"

    秦始皇摆手制止道:"卿等不要争了。郡县制已行,朕无意更改,卿等勿言矣,今日是喜庆之日,还是喝酒吧。来,举觥!"

    "请陛下举觥!"众臣应和道,一场争论遂告结束。

    李斯是带着三分醉意回到家中的。此时,莹女已令婢女将卧具准备停当,只待李斯前来。自从那日莹女侍寝之后,李斯觉得莹女虽年过三十,但其肌肤之滑腻、谈笑之温柔决不亚于十几岁的福儿。更重要的是,莹女具有福儿所不具备的成熟美和一往情深的体贴,所以莹女又渐成了李斯的忘忧草、解语花。不过,今天夜晚,李斯却无暇与莹女温存,他心里有事,难以入睡。

    这事得从宴会上那场争论说起。李斯看到,王绾、淳于越泥古不化,鼓吹陈腐之见,不仅仅是想把王朝的车轮拉向倒退,也是存心和他作对。他们所凭恃的是儒家的一套陈词滥调,若就此上书皇帝,焚烧《

    诗 》、 《书

    》,既可实现思想上的统一,强化中央集权统治,又可公报私仇,一解对王绾的心头之恨。至于淳于越,他虽与他并无积怨,但他与王绾站在了一起,也就顾不得许多了。他挥笔写道:

    丞相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立,语皆道古而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则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者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

    诗》、《书 》、百家语者,悉诣守、尉皆烧之。有敢偶语《 诗》、《书

    》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yào卜筮种树之书。若yù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在这里,李斯没点名地对王绾、淳于越等儒生进行了强有力的抨击,指出,腐儒们不学当今法令,只是一味地取法虚无缥缈的三代之事,卖弄知识,批评朝廷,惑乱视听,弄得里巷议论纷纷。他们欺骗皇帝博取称誉,组织一群人在下面制造谣言,必须对其严加禁止,把非秦朝的典籍全部烧掉,如有人想学法令,不必学习古代,向当今官吏学习则可。

    李斯在这里说的"以吏为师"是针对王绾、淳于越等人的"以古为师"说的。此语借用于韩非的《五蠹》,文中有这样的话:"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其人被李斯所害,其文又被李斯所用,真是莫大的悲哀!

    李斯写完这道疏以后,又另用简册写了一连串的名单,淳于越的名字也列入其中。李斯面对"淳于越"三字端详良久,低声自语道:"淳于越,我等友情已尽,你自作自受,休怪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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