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沈尽欢又去了两家建筑公司面试,她已将要求放到最低,可惜对方见她高中未毕业依旧不肯录用她。
照这个情况下去,她何时才能找到工作?
王玲来电通知她晚上八点到百乐门,她本想推掉,毕竟她不喜欢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可王玲说有个天大的惊喜,一定要去,否则就绝交。
没办法,她只能答应了。
接了火儿回来,她特意去订做了一个小蛋糕,晚上母子俩人在家中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火儿很懂事地上床睡觉,并叮嘱她不要玩得太晚。
沈尽欢换上了三天前王玲在中央商场买了送她的衣服,之后便出了门。
……
晚八点,S市华灯初上。
沈尽欢在公交车上已经接到王玲好几个电话,催促她快一点不要迟到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
公交站台就在百乐门前方一百米,一下车就能看到那一片霓虹灯下璀璨奢靡的光景。
百乐门的门口停着好几辆豪车,门庭若市金碧辉煌,沈尽欢走过去不由地多看了两眼。
“欢欢!在这里!”
她人站在门外就听到王玲激动高亢的声音,一回头便见她身着素色旗袍,婀娜多姿地朝她挥手。
真美。
王玲是真美,活得像个正儿八经的女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散发着女人的妩媚气息。
沈尽欢深吸了口气,往里面走去。
王玲见了她高兴地上前就是拥抱:“可算把你盼来了,我还以为你要临时放我鸽子呢!”
“怎么会,我都答应你了,不过你说的惊喜是什么?”
“等一会儿进去你就知道了。”
王玲故意卖了个关子,沈尽欢皱了皱眉头,心中莫名觉得忐忑,她总觉得今晚出来是个错误的决定,而王玲口中所谓的惊喜搞不好对她而言会是惊吓。
“啧啧,我就说咱们欢欢是最漂亮的,你看这稍微一打扮,直接把百乐门的头牌花魁都比下去了!”
“我哪有?你别乱说,当心给人听见了。”沈尽欢蹙起眉头,脸颊微红。
“好啦,不逗你了,我今晚好不容易才要到二号公馆的钥匙,咱们快走吧,别让惊喜等得太着急。”
“到底是什么惊喜啊?”
“马上你就知道了。”
王玲火急火燎地拉住她的手便往里走。
彼时。
旋转大门处,几个着装考究的青年才俊走了进来,一行人皆是天之骄子,长相自是无可挑剔,举手投足间均散发着无可匹敌的贵气。
为首的是S市鼎鼎有名的万盛酒店执行总裁沈让!
沈让穿了一套白色的休闲服,衬得他皮肤在灯光下更加白皙夺目,五官精雕细琢,气质宛如谪仙,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而他左边的男人则显得低调得多,白衣黑裤身长如玉,双手插兜姿势傲然,眉目轻垂看不出他究竟是谁,他不似沈让那般风流,反倒是处处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意,明明令人心神向往却偏又觉得太过冷清,可望而不可及。
其余几个公子哥一看便是沈让的酒肉朋友,各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生怕别人不知他们是富二代似的。
这群人甫一出现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百乐门的经理亲自上前迎接,沈让对着左边的男人说了一句话,后者挑了下眉:“我随意。”
“那好,就去一号会馆吧,把我寄放在这里的好酒送来。”
“是,沈总。”
“阿深,今晚是替你接风洗尘,你可千万别扫了大家的兴致,该喝喝该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