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等待着。
一阵神侃之后,圣林突然变得一本正经了,说了一句出人意外的话。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救个人,举手之劳,哪里需要什么理由。”
宋菲菲还没有从愤怒中回过劲儿来,嘲讽道:“这么说,你还是个圣人了?”
圣林看着宋菲菲那张精致白嫩的脸,一阵悲哀涌上心头。心道:如此一副美丽的面孔下,怎么会有那么阴暗的心理。
于是他开始反击。
“按照你的逻辑,当那个法警掉下来时,我们得跑到泰岳省去,去把圣人夫子从坟墓里挖出来,然后把他复活,复活后,他从泰岳赶到兴阳,那样就会把人救下了,是吧?
我就不明白了,救个人还非得有多高的道德水准吗?你们如此质疑我救人的动机,足见你们对生命的麻木和心理的阴暗。
第一次我救陈余,结果成了杀人凶手。
第二次我救一个警察,结果警察开枪射中我的心脏。
指望你们能够维护公平正义,无异于缘木求鱼!”
提审草草地结束了,看了一遍笔录,圣林签了字。
罗亦彤似乎想说点儿什么,见圣林眼睛已经闭上眼睛,不理他们,也就没说,走了。
五天后,新的起诉书下来了。与原来的不同,这次起诉有了几个变化:一是罪名增加了脱逃罪,取消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是刑事附带民事,陈余妻子要求赔偿楚国金币150万元。三是认定圣林救人的事实成立,有立功表现。
圣林见律政司仍然送达了起诉书,知道想让他们改变观念已经没有可能,也没细看,就在送达书上签了名。
从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一下罗亦彤和宋菲菲两人。
增加了一个脱逃罪,是正常的。因为确实有脱逃的事实存在,尽管没有成功。
认定救人事实成立,有立功表现,也是正常的。脱逃和立功,两两相抵,对总的量刑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陈余妻子要求民事赔偿,在法律上也是正常的,是她的合法权益。
至于数额多少,不一定就按照她预期的数目,需要法院来认定。或者会经过协商或调解。
在陈余妻子看来,要求圣林进行民事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人是你圣林杀的。
但对于圣林来说,则是荒谬无比的。
人不是我杀的。我为什么要给你赔什么钱。
双方的道理都很简单直接,理由也都很充分。
起诉书上把民事部分列为起诉事项,就证明检察院是支持这个诉求的,那就要看法院怎么判。
法院如果驳回这项请求,圣林就不用拿钱。如果支持,圣林就得拿钱。
按照现有情况看,如果判圣林无罪,那陈余就不是圣林杀的,自然就不用拿钱,判圣林有罪,就很可能叫圣林拿钱。
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不过,情形对圣林不利,这是个基本盘。
如果法院判决圣林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还要看圣林有没有赔偿能力,就是手里有没有钱。
这个,就对圣林比较有利了。
圣家虽然家财不菲,这些家财的法定继承人也是圣林,但在目前情况下,这些钱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还都不属于圣林,而属于圣岳c禅一c圣河和敏毓。
圣林已经成人,而且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有自己的工作,收入。
如果圣林自己的财产够赔偿陈余家属,可以用圣林的财产来赔偿,不够,有都少赔多少。一点儿没有,也就没有能力赔偿。
如果圣家愿意替圣林出这笔钱,也可以。圣家不愿意替圣林出钱,谁也拿圣家没办法。
圣林有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