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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之歌,从小便开始背诵,作为“好学生”的我“责无旁贷”地充分理解了它的含义,在小学学习这篇文章时还教过班里不少的同学,帮助老师为他们解释这曲文章的意思,末了,还不忘告诉他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啊”。是因为嘴上说的太多所以麻木了吗?我自己却似乎忘了去珍惜这宝贵的时间。日日待明日,我生待明日,我又能做成什么事情呢?哀吾生之须臾,在我这天地蜉蝣c沧海一粟的生命里,又能有多少时间供我去浪费呢?

    改编星爷电影里的一句话:曾经,有一本nb的天书摆在我面前,

    我没有去珍惜,

    等到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会对那本书说三个字“我读你”,

    如果非要在这个阅读上加一个期限,

    我希望是······一万年!

    可是现在追悔又能有什么用呢?我的后悔与懊恼只能带给我对时间的更多浪费,还会给我的心理造成强大的压力,总而言之,如果我沉浸在这种感情之中,不是只能毁了我自己吗?

    “唉,罢了吧”,既然已经没有用了,我又何必留着它徒给自己增加心理负担呢?还不如学学丁亥珍和吴法天那两个奇葩,凡事看的开放的下。记得那天送他们上车时候,他俩突然发现他们珍爱的大棒子不见了(据说那根棒子是他们刚刚出家门时候就带上的,与二人感情十分深厚),二人初时惊讶了一下,后来却也不慌不忙,我问他们要不要再回我家找一下(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其实那个棒子已经被我丢掉了······)?他俩却是哈哈一笑“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如果我们跟它缘分未尽,日后自然还能有见面的时候,如果我们的缘分已尽,又何必再去强求它回来呢?就像我们仨人一样,如果缘分未尽,日后自有重逢之日,如果我们缘分已尽,我们肯定也不能赖到你家不走啊。”我笑着连答“说的有道理,说的有道理”,不过心里还是默默地鄙视了一句:就算我们缘分未尽我也不会再让你俩留我家了,要是让你们这两个在大人面前装绅士在外面变奇葩的家伙再待两天,非得被我爸妈认干儿子不可,我可不想有这么两个神奇的哥哥。

    但他们的话确实是有道理,是啊,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又何必去为这些外物苦恼呢?名利缠身,还不如像这二人一样浪荡潇洒来的快活。

    看来这《百鬼录》与我的缘分也就到这里了,还是随它去吧。我深吸了一口气,将全身力气汇集到右臂上,然后用尽全力将手中的《百鬼录》抛向了远方。看着它“扑啦啦”响着远去的身影,我在这混沌世界的黄昏下会心的笑了,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暖暖的·······很贴心·····等等,这句话怎么这么像广告词······

    等等!!

    “修心篇”本来是白纸,而现在“灵法篇”却变成了白纸,会不会是这“灵法篇”的字全部跑到“修心篇”去了?

    顾不上那“暖暖的,很贴心”的感觉了,我脸色一变,急忙朝着那本书追了过去······我现在还记得那次我在夕阳下的奔跑:前面飞着一本厚厚的书,后面跟着那个刚刚把这本书丢出来的我,正在一蹦一跳地猥琐追书······

    这世界的重力似乎和地球略有不同,书在天上“扑啦啦”地飞着,却怎么也不肯落地,直到气喘吁吁的我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时,才等到了我的“心肝宝贝”。我再次满怀激动地打开了紧紧搂在怀里的《百鬼录》,猥琐地笑着直接扣到了“修心篇”的部分··········然后我再一次把它丢向了远处·········没有再去追它。

    万万没想到,这本书竟然这么不靠谱,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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