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辰看着漫天飞来的流矢,他皱了皱眉头,事发突然,没给他多少时间准备。
不过这些骑兵角弓射出的流矢,他知道,威力虽然不小,但抛射后,直接杀伤力并不高,只要护住眼睛和要害,就算中几十箭,也没问题。
但这些草原部落,非常阴险,这些箭矢上都涂抹了马粪,还有其它污物,中矢后,当时不死,事后几天内就要感染发炎,引起高烧,这在古代就是致命。
但他手下这些人可不是简单的士兵,而是被他精心调制过,精通各种冷兵器战斗的高级智能,对与漫天飞来的流矢,普通士兵只能靠运气,靠盾牌和护甲的防护,来躲过伤害。
但他们不同,在外围抗着门板的人,很容易就找到屏蔽的最大面积,将许多人护在一起。
中间缺少门板保护的人,没有凌辰的直接命令,也在瞬间计算出了危及自己的流矢弹道,用手中的木棍轻易挡下。
每个人只要顾及周围一小片地方的防空,就能保证自己和其他人也不会受到伤害。
在几十米外游走放箭的骑兵见状目瞪口呆,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有集群的士兵,能够靠武器拨开流矢,避免伤害。
个别从小训练,战斗技巧高超的汉人将军,是能够做到这一点,靠随身配剑来打落飞来的箭矢,但那是极少数人。
现在居然有数千人的集团,能够同时做到这一点,简直不可思议。
许多人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慢慢停下手中发射的角弓,白白浪费箭矢是不可取的,何况每个骑兵携带的箭矢也不是很多,只有几十支。
很多游走的骑兵,都看向了千骑长。
雄髡,这个瘦小枯干男子,能在匈奴这个崇尚个人武力,强壮男子更有优势的草原部落中,当到千骑长的位置,他靠得不是个人勇武,而是狡诈如同狼王的头脑。
他看了看自己一千多骑兵的装备,用的除去角弓之外,就是长矛和直剑,和这些布阵完好的步兵对冲,尽管一开始能获得优势,但很快就会被挡住,从而伤亡巨大。所以他们匈奴人最好的战法,就是靠从小练出的射箭本领,远程杀伤敌人,从而做到以较小的伤亡,来杀死大量的敌人。
在和南人作战中,这一手是频频奏效,就算南人步兵的弓弩更强劲,他们也逐渐找到办法应付,那就是不断游击,消耗对方的箭矢,毕竟他们游击起来非常分散,和集阵的步卒比起来,固然是站着射击命中率更准,但一个是散骑游击,一个是密集阵型,他们甚至不用仔细瞄准,就能靠流矢命中对方。往往对方要消耗数倍的箭矢,才能杀伤他们一个骑兵,这样再多的储备也不够用。
而现在却不中用,这些集群士兵,竟然能够靠眼力和技巧,凭借手中武器就能抗住流矢的攻击,显然这远远超过他的想像。
不过他们毕竟不是正规部队,雄髡这个狡诈的人,很快就发现了对方的不足。
“去,多叫些人来,准备好火把木柴,烧死他们”他很快就找到有效的办法,这一手对付正规军肯定不行,对方有弓弩,也有骑兵,能驱逐他们,也能射杀那些投掷火把的人,因为想要投掷笨重的火把,势必要离得很近才行,至少要在二十米内。
若是在草原上,他是不敢这么做的,会触怒长生天,草原怕火,尤其是秋高草枯的时候,火过之后,就是寸草不生,他们就永久失去了一块草场,所以在对付进入草原的南人中,几乎没有见过匈奴人使用火攻。
但这是南人的地盘,他就不担心什么了。
凌辰已经远远听到这些匈奴人呼喝,结合凌七两次进入的背景,还有眼前这群骑兵的装束和武器,他已经断定这个战役“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争锋”,就是以汉匈之战为大背景的。
实际上汉朝一直对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