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舟说的北面的人,就是来自北牧的人。
急匆匆的进到楼里,就看到了两个打扮朴素的人坐在房里,一老一少,脸膛黝黑气质干练,从面貌上看应当是一对父子。
“两位恕罪!”刚一进门,我就主动道歉。
“神使言重,小人不敢当,不敢当!”年纪大的那名见我开口,赶紧作揖。
“哈哈,千万别见外!既然沁星叫你们来帮我,那你们就是我的恩人,日后千万别把我当什么神使看待,叫声公子就成。”上前一步扶起两人,我热情无比的开言。
“多谢公子厚爱!我们受神牧王派遣来助公子,一定会尽心尽力,公子千万不要自降身价和我们这些草民等同起来。”年长者谢了一声,还是诚惶诚恐。
“什么身价不身价的,两位都是草原的勇士,日后千万不要这么拘礼!对了,你们叫什么?”
“草民卓格,这是我的孩子卓沐。”
“原来是卓格兄弟,那些东西呢?”
“东西都在城外!公子放心,它们在山林之中完全可以放心,只等公子选好地方,我和孩儿就可以把它们带过来。”
“好!对了,那南乐那边……”
“公子放心,我弟弟已经在路上了,想必不用多久,就可以到达越州,很快我们就可以联络!如果公子现在有什么信要给神牧王,我们马上不可以操办。”
“好好好!几位真是我的救星啊!神牧王那边不急,等过几日我们有了自己的地方,你们再办事也不迟。哈哈,曹诚,你先安排卓格兄弟和卓沐去休息,千万不要慢待了!”大喜过望的赞叹一句,我大笑着吩咐。
父子两谢了一声,就跟着曹诚出门而去。
“公子,他们送来了什么东西?让你如此惊喜?”旁边的铁暮云看到两人离开,好奇无比的问。
“嘿嘿!绝对的好东西,绝对有用的人才……你知道这两人是做什么的么?”我得意洋洋的回答。
“属下看不出来?”铁暮云苦笑摇头。
“他们来自北牧的一个神秘家族……擅长一门最奇特的手艺!”
“什么手艺?”
“驯鹰!但不是普通的鹰,而是一种叫做鬼枭的猛禽。”
“鬼枭?和鬼面雕类似?”
“哈哈,比那什么鬼面雕厉害多了!这鬼枭是夜行性的猛禽,专门适合在夜间飞行,用它们传递情报,不但速度极快不惧其他鹰隼,而且比普通信鸽要安全百倍,即便是最厉害的猎手,在夜间也无法追踪防备它们。”一提起鬼枭的作用,我得意万分。
这可是我临行之前,沁星为了跟我“鸿雁传书”而特别给我的礼物。
不过当时我一听到有这么好的东西,立刻就把它的作用给发掘了出来——南乐和潇国、北牧中间隔着大端的千里国土,如果把这些独一无二的鬼枭在三地分别布置,那三方就几乎可以做到“实时互动”,根本不必像平时那样,这边做件事,那本要很久以后才知道。
要知道这世界上虽有信鸽,但是信鸽这东西跟鸡鸭一样有夜盲症,只能在白天飞行,极容易被路途上的鹰隼袭击,而且还容易引人注意,此刻有了这种鬼枭,那三方之间的情报传递不但快速,而且要安全百倍。
不过作为北牧独一无二的驯鹰家族才能培育的珍惜鬼枭,这种猛禽从来都没在神州其他地方出现过,此次要不是因为事关重大,沁星也绝对舍不得分出这么多人和鹰给我……
这鬼枭和驯鹰人,可都是价值万金的宝贝啊!
所以今天一天,加上先前遇到的人和事,我的收获绝对超乎想象。
……
心情放松,一夜好睡。
第二天一早,我就早早起床,拿起手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