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谦对唐兵说了自己的位置,谁知唐兵却很报歉地道:“堵车了,一时半会到不了。”
郑谦心想这帝都的堵车可真是蛋疼啊,便道:“你说个就近的地点吧,几分钟能到的那种地方。我过去找你!”
“啊,那你什么时候到,怎么过来呢?”唐兵道。
“你不用管我什么时候到,你只要想好你什么时候到就好了。我有轻功在身,比你的车还管用。”郑谦道。
听郑谦如此说着,唐兵便不再问了,车被堵得都动不了,就是走路也比开车强了,更别说有轻功了。他抬眼往道路两边看了看,看到了一家还算顺眼饭店,便告诉了郑谦:“春风路和平饭店。”
挂断了电话,郑谦派出一只工蜂,让它先去找到唐兵的位置。因为上次与唐兵见过面了,所以当时郑谦身上携带着的神蜂,是记下了唐兵的气味的。神蜂之间能够信息共享,所以这只工蜂虽然没见过唐兵,却知道唐兵的气味特征。
工蜂找唐兵去了,郑谦依旧在看着那本《帛书德道经》,待看完之后,他才往外走。
突然发现前面围满了人,郑谦本是无意去围观的,但他不想绕道,只好在走过去时,顺便围观一下。
原来是一个男生堵了一个女生的路,还拿出了一只枚瑰,正在表白。旁边许多男生在起哄。
“这位姑娘,自从上次在图书馆前邂逅,我就对你一见倾心了,你身上的书卷气质,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着迷。你正是我苦苦寻求的那个在水一方的淑女伊人……做我女朋友吧!”男生道。
女生被这突然如其来的一幕吓得一愣,然后旁边围观的男生开始大喊“答应!答应!”喊得还挺整齐挺有规律的。
那女生显然被这些吼声吓倒了,不由低下了头,同时紧咬嘴唇,一双手也抱紧了捧着的书本。
郑谦突然觉得这女生有些眼熟,想了想,一拍额头,心道:“这不就是刚进学校那天,不小心与她撞到,扶了她还被她当成流氓的那个女生么?”
郑谦看到那个表白的男生,以及围观起哄的人,不由想起来高中时莫平那个纨绔子弟的行为。他曾经也是拉一批这样的男同学去做观众起哄,给人家女孩子施加压力的。
太坏了,郑谦有些看不过去,便道:“你对人一见倾心,就要人家做你女朋友,这也太没道理了吧!”
郑谦的话一出口,突然数十道目光,齐刷刷地向他望来。要是一般人,肯定会怯场,至少也会脸皮发烧什么的,但郑谦却是一派从容的气度,丝毫不惧这些目光。
那个表白的男生,还有被表白的女生也不由向郑谦看了过来。
这一刻,郑谦却发现,那个表白的男生竟然也是“老熟人”了。他就是那天在蒙娜丽莎遇到的那个煤老板的儿子,抢了郑谦室友女朋友的那个何山明。
果然,纨绔子弟行事都有相似之处。在郑谦眼里,这家伙显然就是个莫平第二。虽然现在莫平已经被自己收编了,成了自己的信徒,但是当初自己还没得到炼妖炉之前,自己确实是很讨厌他的。这样的人,仗着有钱祸害各种妹子,简真就是吊丝的死敌。
“啊,原来是你!我可终于又见到你了。”何山明看到郑谦先是一愣,随后大喜。把手中的玫瑰花一扔,也顾不得那女生了,立刻向郑谦冲了过来。
他那弃女生而奔男生的架势,让一些围观的人心里恶寒,这家伙不会是双性恋吧!还是偏基佬的那种,看到帅哥就不要美女了。
这时却是轮到女生起哄了:“哇!这才是真爱有木有!”
听到这个声音,许多男生面面相觑,不知是什么意思,郑谦也有些莫名其妙。这跟真爱有什么关系?而只有听明白了的男生,才会在内心大叹“世风日下”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