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已经落下,岭上黑乎乎的。除了偶尔远处传来几声凄凉的犬吠,大山如同死去了一般。
见今天晚上的战果差不多了,王会准备撤退。山里人睡得早起的早,天刚朦朦亮就会起床。虽然现在离天亮还有一点时间,但小心点总是没错。
一夜就赚了几万块钱,王会心情自然大好,哼着歌朝山岭下走去。
忽然间他看见离山路不远处的一个谷地中有人影晃动。
有了上次在河边的经验,王会没有太害怕,只是心中有些犯嘀咕。
就在这时,王会感到后脑传来一阵剧痛,之后眼前一黑,便扑到在山路上,不省人事。
一个面容冷峻的中年人从王会身后钻了出来,手上提着的是一个造型诡异的小铲子,这铲子赫然就是传闻中的洛阳铲。
这几年,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等盗墓小说大行其道,洛阳铲也跟着声名鹊起,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是全国上下,真正会用洛阳铲的,“军蚁”敢说,绝对不超过十个,而还在用洛阳铲盗墓的,估计不到一只手的数。而他就是其中之一。
“军蚁”就是打昏王会这个中年男人的绰号。
“军”是因为他曾经当过兵,浑身上下透出一种军人的气质,如同军人一样杀伐果断,心狠手辣。而“蚁”却是跟他的职业有关,指他跟蚂蚁一般能透过任何细小的缝隙。
军蚁究竟有多少岁,真名叫什么,几乎无人得知。这个人身世如谜,行踪如迷,唯一可以得知的,他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盗墓者,就算在整个亚洲范围内,他自信也能排进前十。
不过他不承认自己是盗墓者,他认为自己的职业是为了“发掘人类伟大的遗产”、“揭开古代人生活的奥秘”、“将不为人知的历史和古代生活方式显露在现代人面前”和“使得这世界上充满更多的稀世珍宝”的“伟大工作”。
盗墓人所做的事,就是偷进古墓去,将古墓中的东西偷出来。干这种“传奇”职业的人,虽然不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神乎其技,犹如神灵护体般的强运,但都必然有过人之处。所以军蚁这个业内的佼佼者,更是个绝顶的人才。
他不仅有丰富的历史知识,对个年代墓葬的建筑风格了如指掌。更难得的,是他对各种古代盗墓器材的使用知识,这一项是他许多同行所不具备的。
他管那些专门放炸药盗墓的同行叫“强盗”,他认为盗墓是一项极其优雅的工作,所以他自然不会找那些粗鲁同伴帮忙,这也使他成为国内少数喜欢单独盗墓的高手之一。
而今天晚上,军蚁却不是一个人来的。一个脸色苍白的消瘦少年从低洼处的草丛里钻了出来,吃惊的望着前者。
军蚁认为盗墓是极其优雅的事情,甚至把盗墓技术上升到艺术的范畴,但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干这一行。
原因很简单,太危险了。
前半生所盗来的宝物,足以使军蚁的晚年生活相当优裕,可以在海边的大别墅中,找上十几个仆人伺候到他死那天。甚至连他的儿子,孙子都会衣食无忧。
可是,他觉得自己这手绝活,必须找一个人传授衣钵才行。面前这个少年,就是他选中的关门弟子。
“有毅力,够聪明,知道进退而且不贪财。”眼前这个少年是军蚁三年来找到的最满意的徒弟,至于之前的几个徒弟,都已经死在不知名的坟墓里,有俩个还是军蚁亲自下的手。
“够狠!”除了上面四个条件之外,军蚁认为盗墓者也必须有的第五个条件。
最成功的盗墓者,当然不是盗掘清东陵的孙殿英,那种强盗般的行为,在军蚁心里根本算不上盗墓。
军蚁认为,最成功的盗墓者,就这自己这种不为人知,隐藏在迷雾之后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