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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吗,第一次见你是我初二地时候,你那时侯还没有休学,应该初三吧,还记得吗,当时学校那片儿混得最好的那个混混,身上总带刀,还带着几个小弟经常来学校门口闹事,劫钱,见了女生还要抓到角落乱摸。那些日子大家都吓坏了,没人敢去惹他们。有天我们放学看见你也被他们劫,但你没有屈服,反而和他们打了起来,他们好几个打你一个,你却抓住那个头目往死里打,后来那个混混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其余几个也吓跑了,而你一身是血,还到处找砖头。太帅了!我们班的女生都叫你血染的风采。那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男人。”说着默默拉起了猴子的手。

    “其实来燕大,就是因为有你,因为有你我才放弃去北京。要是…要是当初没说动我妈,来不了秦皇岛,那毕业了,我也准备去找你。”

    说到这里,她把猴子的手抓得更紧了。

    猴子顿时宛如过电一样全身一个冷颤,烟头不自觉地烫到了大腿。他咬牙忍住,艰难地说:

    “外面风太大,我们进去吧,小吃全给丧宁那丫给啃光了,一会我带你出去吃饭吧。”

    沫沫拉紧猴子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你知道吗,现在的感觉真好,我怕我松手了,一切都没了…”

    猴子大脸微红:

    “没……没什么啊?”沫沫望着大海的方向深情地说:

    “我以前寂寞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来看海,天边的一丝彩云总是悠闲的枕在蓝天的臂弯。”

    “猴子!”

    “啊?”

    “请你不要再叫那孤独地身影仍旧在无人地海滩上徘徊。”

    猴子和沫沫接吻了,在没有任何动机的情况下。

    沫沫看上去很伤感,依偎在猴子怀里。猴子顺势将她搂住。屋内传来我醉酒后在睡梦中的喃喃。猴子、沫沫相视一笑,在那一刻情不自禁地接吻了。

    没有任何的邪念。两张嘴唇轻贴在一起。足有5秒!

    沫沫有点颤抖,随后哭了。

    “我其实要的不多。”她说。“但这真像是一个梦。不知道梦醒了你是否依然在我身边。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长久以来,我可是在崇拜中看你长大的。只要是遇见不顺心的事我就会想起你。你总给我坚韧不服输,打不趴下的感觉。就像一个伟岸地礁石,屹立在海地一角。任风吹雨打海水侵蚀,仍不屈不挠,千百年来在身上留下道道伤痕,还是屹立在那个海域,岿然不动。这就是你。那时,我还是小女孩,没有勇气也没权利对你表达,只能在暗处偷偷的看着你。所以我对我自己说,我要快快长大,我要做你的女人。听起来很疯狂不可思议吧。”

    猴子听罢,顿时一阵,继而又不好意思的笑了:

    “没有。我那就是流氓打架,你是盲目的将我的形象英雄化了。事实上我很普通,而且还很傻。”

    “我周围的很多同学只要是知道这事地都说过你这样地话。不过我仍坚信。知道为什么吗?”她搔了搔鼻翼,凝望不远处旧区的一栋五层旧房。

    “哦?”猴子不知该说什么。

    “你就地我的信仰。”沫沫嘿嘿笑道。“很怪吧,我崇尚的不是同龄人崇拜的偶像或是拜金主义。而是你,是不是很怪?”

    “……确实很怪!”一时间猴子无言了。

    “小时候,从课本,别人的口述中,听过很多的传奇英雄事迹。可我都不以为然。我想可能与我本身就孤僻有关吧。但你不认为,太远的事情,从文字或是口述下,缺少煽动性和想象力吗?特别是我那时的老师,本身在语言表达上就有一定的问题。描述出来的就很难让人信服。因而我只相信亲眼所见的。但那时,基本上坏的就是坏的,好学生总是懦弱的,常常受到欺负不敢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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