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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得了吗不过,在一般人看来,官商之间,没有什么好事,提到“官商”后面跟着就是“勾结”,勾结之后,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损害国家利益。

    官商勾结,是官主动还是商主动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这个问题,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认定商家一方,是罪恶之源,就像亡国都怪那些倾城倾国的美女一样,板子不由分说,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几天刚看的一个黄纪苏写的话剧,我们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时候,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打商之时,乱棍齐下,既狠又黑。在这些人看来,世道坏,就坏在商人黑心趋利,把官老爷连带老百姓都带坏了。

    尽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恶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关系上,的确商显得要主动一些。问题是,商人为什么非要巴结官道理很简单:在官与商之间,官是绝对的强势,不仅握有公共资源可以通过商来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的权柄,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称“灭门县令”。纵使富埓王侯,一个有权的小吏,也可能让你阴沟翻船,身死财空。反过来,商人,则处于绝对的弱势,不仅权势上无法与官抗衡,连自家的身份也带有道德上的污渍,在有“市藉”的时代自不必说,身份上就是准贱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后明清,士农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于分享公共资源的动机多些,还是出于自保的动机多些这还真是个问题。

    不管哪个原因多些,反正只要做买卖,就得跟官府和官员打交道,赶集买菜也就罢了,只要有个固定摊位,哪怕卖包子,也得对衙役老爷陪个笑脸,忍受人家时不时白吃几个包子。大一点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径当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来,却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对商人的道德岐视,无形中增大了商人与官员沟通的难度。官员接受商人的吃请,包括同赴妓馆青楼,都可能受到都老爷明清之际的监察官的弹劾,上门送红包,更是风险巨大,因为官衙就是官老爷的私邸在任上的地方官,都住在衙门里,难保不让人看见,即使让自己的属下知道了,也大事不妙。这些书吏和衙役,原本就不是自己带来的,都憋着找正印官的茬,做成把柄,便于操控,为自家舞弊提供机会。因此,在那个时代,商人勾搭官员,双方必须是熟人,至少得经过熟人的介绍,这样做起来才保险。

    一个新入道的商人,怎样结交官员呢一则可以经过已经结交了官员的前辈商人做中介;一则可以通过资助家乡的儒生,看哪个有出息,是绩优股,先投资押宝;一则可以培养自己家的子弟读书,然后一步步考上去,为官为宦。除了这些一个比一个效率低的渠道之外,明清之际,官商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非常有效而且特别为官员尤其是京官所喜的交往渠道,这就是会馆。

    那时的北京南城,是会馆的天下。大一点有以省为单位的,比如湖广会馆图301c山陕会馆c安徽会馆c江西会馆等等,江西会馆据说在民国还第一个备有发电机,建有西式洋楼。小一点的则以县或府为单位,如绍兴会馆c南海会馆c新会会馆等,感觉上都是地缘的圈子。

    建会馆的都是商人,会馆的运作,也是商人支持,不过,会馆却跟商业关系不大。建会馆,目的是为本地进京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记住,是免费的吃住。北京的会馆,最早出现于明朝中叶,因为是为了给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方便,因此也叫“试馆”。由于发现这种会馆试馆对于联络京官和培养举子候补官员和正选官员跟商界的感情特别有效,于是会馆越办越多,到了清朝,凡是本地商业稍有规模的府县,都在北京设有会馆。会馆的建设,有各地在京的官员参与,但资金基本上来自商家因为明清两代,官员俸禄很低,京官捞钱的机会不多,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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