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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衣服。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伤人的词语就是“如果”二字,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如果。

    崇光双手插在口袋里,戴着墨镜和口罩,故意放慢了脚步与上海街头神色匆匆的上班族们擦肩而过。身为一个人气不低的明星作家,墨镜和口罩是崇光上街必备的道具,那是为了避免被疯狂的粉丝连追二十条大街的悲剧发生。

    和忙碌的上班族相比,崇光觉得自己真的是太悠闲了,也许是那个叫宫洺的男人把他保护得太好了吧。

    这几天崇光的心非常的乱,是从未有过的乱。即使是当初救出朝夕的时候,他也比现在平静一点。他天天跑医院,等检查结果,无聊的时候便上街漫无目的地逛逛,耳朵里塞着耳机。他喜欢轻柔的英文歌曲充斥着整只耳朵的感觉。

    刻意不去和朝夕见面,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一看见朝夕微笑的样子就忍不住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她可是他不想告诉她,那个傻瓜知道了一定会很担心难过的。

    最重要的是,他在发现自己的胃出问题的时候,有想到过胃癌,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怕。他是真的觉得他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太久太累了,不论是宫勋那个勉强称为父亲的人,还是那个已经快忘记名字的母亲,也都不会在乎在这个世上除了宫洺以外的儿子。

    在他们那对夫妇的眼里只有宫洺一个人。

    宫洺聪明c听话c睿智,对商场上那些不流血的战争有着极高的天分。他在国外念最好的大学,接受最好的教育,接受来自于所有亲戚的赞美目光,接受宫勋在亲戚面前慈祥地摸他头,眼中却是写着“不满意”三个字的父爱对,他这样的继承人,也只有宫勋会对他不满意了。

    而他,周崇光,既没有被冠上“宫”的姓氏,也没有和宫洺一样的待遇。宫家人完全不承认他,他其实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他淘气c顽皮c不爱学习c乐于把一切事情搞砸然后笑嘻嘻地让别人替他收拾残局没有人喜欢他,除了宫洺,和朝夕。

    宫洺是他异父异母的哥哥,可也就是这个哥哥,让他感受到了家的存在和属于家的温馨。

    但朝夕不一样,朝夕是他儿时的玩伴。她小的时候就已经是和宫洺一样冷冰冰的小美人儿了,只有和崇光一起玩的时候,那张冰冷的面具才会取下。任凭那时候的朝夕再早熟,她也只是个小孩子,玩是天性。

    宫洺忙得抽不出时间陪崇光的时候,朝夕总是会站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你怎么又是一个人啊”

    想起朝夕小时候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崇光就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可是冰冷的空气一吸入肺部,眼前所有快乐的幻影就都化成了泡沫消失不见。崇光一怔,胃部突然涌上来的恶心感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时间过得真快啊。”他的声音蒙在口罩里,听起来朦朦胧胧不真切。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啊。过去那个牵着他手的小女生一转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还是非常厉害的少女;他的哥哥宫洺,掌握着e一整个公司;而混吃等死的他竟然也在他哥哥的帮助下顺利获得极高的人气,从此吃穿不愁。

    他的哥哥一直很厉害啊。真的。

    哦,差点忘记了,现在的他除了作家还有另外一个令人尴尬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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