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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

    李旭东天生就是打仗的料。他的暴戾嗜血在战场上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同时还没有皇子的娇贵,甚至比出身最贫寒的士兵还能忍饥挨饿,吃苦耐劳。

    从监军到先锋大将再到统帅,他只花了短短两年时间,并在军队中树立了至高的威望。反观高念,则成了他博取士兵好感的陪衬物,神助攻。高念不能文不能武,偏偏嘴皮子厉害爱吹嘘,最大的嗜好就是抢夺别人军功。别人在前线杀敌,他躲在后方发抖,别人浴血回来,他立即提刀上前收割死尸的人头拿去领功,时日久了弄得天怒人怨。

    然而他姓高,谁又能拿他如何?旁人嘴上不说,对高旻却少了许多恭敬和仰慕,再不把他当做大燕的战神看待。

    在李旭东掌握了南境八十万大军的同时,李瑾天也瓦解了高旻的百万军队并分割成几股,陆续将人脉送到六皇子身边。

    经过三年考察,毫无疑问,六皇子才是他心目中最合适的下一任帝王。在京中闹腾的几位皇子不过是他竖起的几面挡箭牌,之前重用过的八皇子、九皇子接连被高家人暗害,如今看似风光的七皇子也面临被群臣弹劾继而圈禁的下场,唯有六皇子因为山高路远战事紧要,避过了一劫。

    没法光明正大的除掉六皇子,高旻就授意自己在南境的心腹暗杀对方,三年里频频动作,却无一次成功。李瑾天对此一清二楚,却没办法与高旻彻底撕破脸皮。他想着等高家倒了,高旻也就安分了,会好好待在他身边与他过日子,就像齐修杰那样。

    所以他引而不发,只是加派了许多人手去保护六皇子。

    李旭东大马金刀的坐在营帐内,一名长相格外清秀的军医正准备拆开他背部的绷带查看伤口。

    “你刚沐浴?”李旭东鼻头微动。

    军医把脑袋压得极低,闷声答是。

    “你身上总有一股很远淡雅的清香,你自己知晓吗?”李旭东如今刚满十八,身高却足有八尺三寸,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和健硕有力的肌肉隐在半敞开的内衫中,俊伟不凡的容貌和严酷冷冽的气质为他增添了无限魅力。

    他稍微凑近,去嗅军医裸-露在外的雪白脖颈,表情似乎很陶醉。

    军医吓了一跳,连忙用手捂住颈窝,脸颊浮起两团酡红,本就清秀的五官目下竟带上了几分艳色。都说当兵满三年,母猪赛貂蝉,军医因为容貌问题没少被军士们调戏。

    李旭东低沉的笑了,擒住他胳膊叹道,“你捂什么,上次你沐浴的时候本帅已经看见了。”

    军医瞪圆眼睛,表情惊恐。

    李旭东嗓音变得越发沙哑低沉,“你故意引本帅去你营帐拿药,不正是为了让本帅看你脖子后的朱砂痣吗?本帅不是那等思想狭隘之人,同样是哥儿,高旻能上阵杀敌,你为何不能治病救人?”

    军医暗淡的眼眸瞬间亮起,感激不尽的看向他,见他伸手去摸自己颈窝里的朱砂痣,竟忘了挣扎反抗。

    李旭东掀掉那层假皮,缓缓摩挲艳红的朱砂,叹息道,“高旻给你多少好处让你来勾引本帅?是不是还打算从本帅这里盗取军情出卖给越族,好叫本帅死在南境?连国家和百姓的安危都弃之不顾,高旻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大燕的守护神么?笑话。”

    不等军医挣扎,他五指一并就掐断了对方脖子,将印有朱砂痣的皮肤撕扯下来,扔进火盆里烧成灰烬。长在哪里不好偏要长在颈窝。

    他的面色逐渐由阴冷变成追忆和温柔。君父的朱砂痣也长在颈窝里,小小的,红红的,非常可爱。很多次,当他从身后抱住对方的时候,都忍不住要凑过去吸允,舔舐,啃咬。十五岁那年,单只这样想想,他就激动的一晚上没能睡着,□□那处整整硬-挺了好几个时辰,让他既感到难受,又兴奋地无法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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