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王小骨大喊。
他今年二十有四,属虎,起名时相师说他命格无双,天生硬命,克亲属,必须取动物名才好养活,父母深信,故取名小虎。大学后日渐逆反,又自认为是文艺青年,遂自改名为王小骨。
上学时还有点大志向,小梦想,毕业之后还是秉父母之命混了个小公务员。他幻想过很多,比如豪宅名车,和广大宅男的爱好没什么不同。只是从来没有想过,重生穿越之类俗套的情节会发生在他身上,更何况是以这样方式。
不要啊!王小骨大喊,回答他的只有林地里的回音。
“嘟,嘟,嘟…”
忙音。
忙音…
忙音!!
连续拨了三次都是忙音。
王小骨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首先想到的当然是拿手机求救。但手机却显示无信号!甚至连时间显示也是错的-好端端的大白天居然显示成晚上零点…
狗屎!不是号称全球通么?
求救不成只有自救。
随身的东西除去破手机之外还有一把瑞士军刀,一个装了三百块RMB的钱包,以及手腕上停止走针的手表。
瑞士军刀是女友送他的礼物,除了洗澡都随身装在兜里,总幻想着关键时候拿它防身,实际上除了偶而拿它开酒瓶木塞之外也没有什么时机让他耍帅。
至于机械表,那是老爹在他毕业时送的礼物,昨天还好好地,不知怎么回事给弄坏了。王小骨也没有把手表摘下来,好歹是老爹给的,况且造型还不错,也算是种装饰…
他想起以前看过的某个野外求生栏目,主持人仅凭借小刀和水壶就能在荒野上来去自如,但那人当过特种兵,受过专业训练,不像王小骨这种只识萝莉御姐的宅男。
“都怪我平时太宅,早知道今天会“被”迷失,老子肯定提前去野外求生一回!”
王小骨属于骨灰级宅男,野外什么的也就是嘴上说说,荒野求生之类的更只是YY而已。
他祈祷自己只是在某个公园里,最好是在某小区的公园里,出了树林就能看到熙攘的人群和超市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
但是…
人算不如天算,王小骨兜转了四个多小时还是没有发现任何文明社会的迹象,没有小区人流超市饭店路边摊,没有活人。
更为倒霉的是,他为了躲避阳光直晒,一直往树木密集的地方钻,而在植被密集的森林中想要判断方位是件极其困难的事。甚至,想要保持往同一个方向走都不太可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久了极容易失去方向感。不知不觉,王小骨就走到了森林的更深处,树木如穹盖般遮蔽了阳光,地上到处都是树根和扭木,还有不知从哪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彻底绝望了,既无来路又何谈去处?
王小骨几乎是强迫自己往前走,他想起大学时代跟着大部队去山上毅行,那会儿他还不是宅男,人也算是阳光帅气。翻山越岭虽然累,但好歹有系里美女同行,花团锦簇有说有笑,不像现在,就一孤家寡人。
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在野外一旦向疲劳屈服,再想要站起来就绝非易事,尤其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趴下基本等同于完蛋。几个星期后有人看到你,那也是干尸一具,加上虫噬兽啃,搞不好尸骨无存,到时候被人看见也只是一滩污泥。
王小骨越想越觉得脊骨发凉,,他怎么能莫名其妙地死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这就算是重生?那个黑影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王小骨饿的眼冒金星,重生完再饿死岂不是亏本?
他每经过一个灌木丛他都要撩开看看有什么鸟窝或者野果之类。但这鬼地方除了草之外就没有什么看上去能吃的东西,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