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平平淡淡过了两日,那名叫做狗蛋的胖子,白天外出打猎,待傍晚归来,便悉心照料叶倾城的饮食起居。
深夜,就在茅草屋外铺张木床,守着篝火默默入眠,未曾有过一丝僭越之举。
叶倾城则像个寻常伤患般,整日卧床不起,非是她不能,而是她不愿。
从前,她是名扬天下,万人追捧的妖门圣女,如今,她是非人非鬼,满手血腥的刽子手。
不知是因为身体在重伤之下流失了太多精血,导致心乏体累。
还是内心深处最后一点良知,被狗蛋无微不至的关怀所唤醒。
她突然之间,不想再做叶倾城,也不想再做什么血神的傀儡。
只是想平平淡淡,顺其自然地当一名凡人,做一名不被修行界恩怨情仇所束缚的平凡女子。
这两日她时常扪心自问:从前的叶倾城,是个坏人吗?
答案是肯定的,草菅无数人命的她,是彻头彻尾的恶魔,为天理所不容,为人伦所不齿。
但恶人就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吗?魔鬼就没有幡然悔悟的可能吗?
她问天问地,问自己,也问过狗蛋。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真,还是假?”
天地无应,自己不知,但狗蛋,这个没读过书的山野村夫,却说出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语。
“成不成佛我不懂,但我知道,屠刀在手上,那是捕猎的工具,当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捕猎的工具,区别只是有没有人用罢了。”
是啊,屠刀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是心。
屠刀在手与不在手,都是一样的,执着于放下,反倒落了下乘。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红尘客和天下无数修士,会给她这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平平静静的生活过了两日,第三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叶倾城便察觉到,远处传来了修行者的波动,而且,很熟悉
好消息是,来者并非红尘客。
坏消息是,那是她从前的家人,妖门中人。
趁着来人距此地尚远,她开口向着门外呼唤
“我想出去走走。”
她要走了,为了不连累对方,没有把话说得太明白,就当给他留一丝念想吧
狗蛋早已醒来,正在生火熬粥,闻言立刻答道:“好!”
这两日间,无论叶倾城提什么要求,他都会照办,没有丝毫迟疑,也不问任何因由。
拿上身边一根细心打磨了很久的粗木枝,他推门走入屋内。
这是他早已为叶倾城做好的拐杖,前端分叉,刚好可以将手臂撑进去,表皮完全磨平,虽不至于光滑如玉,但也丝毫不恪手。
尽管已过两日,可叶倾城的断肢还是没有重生,至阴魔体得不到修士精血补充,自行恢复的速度异常缓慢,这么下去,就算再耗时一年半载,也好转不了。
叶倾城翻身下床,一言不发地接过拐杖拄上。
虽没有明说,但对方这贴心的准备,还是令她心头一暖。
尽管断肢未生,毕竟底子还在,通神之境的修士,哪怕只余一臂一腿,进行一些简单的活动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她刚要迈步,见对方目光游移不定,似乎有话想说,便柔声问道:“怎么了?”
通过这二日的朝夕相处,她已完全摸清了对方为人,这是一名典型的小人物,胸无大志,但心地善良,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姑娘”
直到现在,他也不知叶倾城的姓名,一直以姑娘相称。
“你是要走了吗?”
他不笨,反而有些大智若愚,早就知道对方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