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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浪费家里的煤气。

    同学都有新衣服,我永远穿的都是后妈淘汰掉的。

    哈哈不过我初中的时候自学成才,终于学会了用缝纫机,那之后衣服就合身了。

    吃饭时我永远都上不了饭桌。后妈自己独享,吃不完没关系,她养的有一条金毛狗,她对那条狗,可比对我好多了。

    我呢?就蹲在厨房角落里啃馒头。白轩哥,你不知道,放了很久的干馒头,就是那种一咬会掉很多渣的,比热馒头要好吃呢。

    那时候最怕的就是生病。头疼发热都害怕。有一次我高烧,都快四十度了。十二月份,外面下着大雪。她就把我关在院子里,指着我的鼻子骂:小贱人,老天爷都讨厌你了,这是要把你送给阎王呢。烧的这么厉害,救也救不好了。别怪我不给你留一条生路,你在雪地里睡一晚上,说不定第二天温度就降下去了呢。

    嘿嘿,白轩哥,我告诉你个秘密啊。

    那天夜里,我看到老天爷了。不骗你,我缩在屋檐下,冻的全身麻木几乎失去知觉的时候,我看到了。天上有很亮的月亮,他就在月亮上,白胡子,很长很长,特别慈祥,他还对我笑着招手呢。

    或许老天爷眷顾我。第二天我的病竟然真的好了。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花一个小时跑步。后来跟冰冰和语嫣认识后,就跟着她们学瑜伽。回头让你看看,很多高难度的动作,她们比我学的早,但是我比她们做的还标准呢。

    余雅馨絮絮叨叨,不沮丧,语气竟然还相反很轻松。仿佛在说一个很好笑的笑话。

    白轩一路上丢了六只烟,点上了第七支。

    余雅馨忽然停下脚步,白轩差点撞在她身上。

    她回过神,笑的一脸明媚,迎着夕阳的光芒,纯的让人发呆:“白轩哥,如果你的生命,还剩最后一天,你会做什么?”

    白轩说:“做自己平时最想做,又不敢做的事。”

    余雅馨眨了眨眼睛,小声窃窃私语,似乎在说一件很秘密的事情:“晚上我带你去个地方。”

    白轩没理会要去什么地方,天堂地狱,都无所谓。

    他认真的想了一会儿,问:“你小时候受这么多苦,你爸呢?”

    “我爸?”

    为人父者,怎么能看着自己的骨肉如此多灾多难呢?

    可余雅馨的脑海中似乎从来都不明白这个道理。

    她歪着脑袋很可爱的模样,想了很久才回答:“你也看到了,我基本上没见过他清醒的时候。就算清醒了又能怎样呢?他比我还害怕我后妈呢。我后妈看我不顺眼的时候,就说,喂,我不想动,你打她一顿。我爸就打我一顿。有次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反问,雅馨又没犯错,打她干什么?”

    哈哈哈哈白轩哥,你猜发生了什么事?

    白轩不吭声,目不转睛的望着她。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有火眼金睛,但是看人猜心,察言观色的本领,姽婳都说他是肚子里的蛔虫。

    可现在,无论他多认真,都看不透余雅馨笑容之下隐藏了多少悲伤。

    余雅馨捂着肚子,笑的上气不接下气,很没形象,前俯后仰:“后来,她就打了我爸一顿!我爸捏着耳朵,跪了一夜的洗衣板,和害怕猫的老鼠一样,我后妈经过的时候,他还吓的腿肚子打哆嗦。我躲在旁边都快忍不住笑了。”

    白轩问:“你这次回来,他们要逼你嫁给什么镇长家的儿子?”

    余雅馨点头:“不是这次,去年镇长来我家一次,他们就开始逼我了。”

    白轩问:“那你昨天,为什么还要回来?”

    余雅馨收起笑容,脸上有些失落,痴痴呆呆好半响,说:“我记不起我妈的模样了。唯一能记住的,就是她驮着我,我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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