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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杰克逊。

    这一天,625日。

    可是生活还要继续,每个人都要为着梦想努力的活下去,不再是文绉绉的纪念。

    而是希望所有人都珍惜生活,永远安康。

    本尼番外

    我一直都认为,自从经历南非车劫,我突然之间大彻大悟了许多事情,包括感情。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对生命的脆弱与无偿流泪的那一刻,幸福于我而言,不再是缠绵的爱情,而是,喝着速溶咖啡,抽着烟。

    或许是环境使然,使我产生了对生命的感悟与眷恋,我拍摄完直到世界尽头之后,毅然选择同相恋多年的女友和好,毕竟人生苦短,行乐需及时,很多话倘若不抓住机会说出来,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无数次,站在夜空下,耳边都回响起radi一head的唱片如何彻底消失,和那个几近失控的夏夜,我甚至一度以为,那大概是我人生最恐惧的时刻。

    但是,直到一个女孩的出现。是的,我甚至不能称她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她就是一个青春活力的女孩,来自东方的女孩。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她,是在d一nr剧院的排练室,她的字迹格外的漂亮,甚至不敢相信这会是一个来英国没多久的中国女孩写的。而在这之前,我就对她有所耳闻,她曾经拍摄过一个微电影传至推特,同汤姆表白,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聪明的举动,不论会不会被大众传阅,但是毫无疑问,那是一个极具创意的微电影,不仅是我这觉得,甚至还有一些名气十足的大导演也点头赞赏。要知道,在这个圈子里,只要燃起一点火星,很快就会被吹成一片大火,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微电影走进了大家的视线。

    再后来,一次同汤姆的吃饭中,汤姆谈起这个女孩,我还略感吃惊,我问他,你怎么好端端提起那个女孩汤姆则递给我枚信封,信封上是漂亮的斯宾塞体,里面的内容让我忍俊不禁,如果要总结,那大概可以总结为一个粉丝的求爱信。

    这件事在餐桌上,就被我嬉笑间被遗忘了,直到温婉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眉眼带笑的问我要签名的时候,我几乎下意识被她那双含笑的双眼吸引,那是一双很清澈的笑眼。我那时脑海中只有两个想法,其一,这个姑娘既然真的来找汤姆了,其二,真是一个讨喜的姑娘。

    是的,温婉并不算得上是多么漂亮,起码在我见过的女艺人中,她只算得上中等之姿,但是却有种特殊的轻质,白白嫩嫩,温温婉婉。平易近人,让人心生好感。

    我起初并没有去主动关注温婉,而是温婉总是会时不时出现在我眼前,还总是一副惨兮兮的样子,所以我总是忍不住想去逗他笑,或许是我年纪大了,总喜欢凡事喜庆些。汤姆很少同我提及温婉,我也清楚,明星和粉丝本来就是天方夜谭,或许可以做朋友,但是做情侣的机率几乎渺茫,但是奈何温婉这个姑娘实在一根筋,可能还是年纪小,没受过风浪。所以她每次看到汤姆都会红了眼睛,泪眼汪汪。

    而汤姆,我同他认识多年,他心里的人我是再清楚不过,他中学时,虽然读的是男校,但是并不妨碍他去喜欢一个人克里斯缇娜。

    他与克里斯缇娜到现在相识了十年有余,或许就是因为相识的太久,克里斯缇娜的目光从来没有放到过汤姆的身上,其实温婉也好,汤姆也罢,都在喜欢着一个自己不该喜欢的人。说句实在话,温婉的感情比汤姆更要糟糕。

    当然,这些我自然不会同温婉说出来,我只是委婉的告诉她:“越主动越容易陷进去,你的生活圈子不能只围绕一个人,要给自己留点后路让自己变强,你想要的东西便会更加容易到手。你太年轻了。有些事可能要像我这个年纪或者比我还要久很多才会领悟,可是那时候多半会后悔。况且他已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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