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女人的灵魂还不如一只象的灵魂。又佛教
以为女人要先变男子才能够上天或成佛。
大集经五说,“一切菩萨不以女业受身,以神通力,现女身耳。”
这是表示菩萨虽也会现女身,但都是由于神通力所化,并不真是女人。大
集经说的“宝女于无量劫已离女身”的意思也是这样。
宗教的信士,如佛教所谓梵志brahcarg,就是行梵行的人。他
一生也不犯奸淫。印度人在他的一生必要过四种或三种生活,第一是梵志时
期,第二是居士时期,第三个是隐士时期,第四是乞士时期。自八岁至到四
十八岁的时候是梵志时代,他要过一种精神的生活,或是宗教的生活,受一
个志诚的人来指导他。他在这四十年之中不能亲近女色,如果亲近女色就是
非梵行,这个若在佛教里就是犯了婆罗夷罪。过了这个时期,他就可以在两
种生活中自由地选择一种,或是作居上grihapati,或是作隐士
vanaprastha,做居士的可以结婚过在家的生活;做隐士就不结婚,独居
林中,为灵性上较深的修养。到了老年便可以做乞士sanyas。第一和
第四种是强迫的,凡人在少年时代都得去当梵志,到老年时代去当乞士。
行者对于女人为什么要厌弃不,与其说厌恶,毋宁说是舍弃。在这里,
我们应当注意三点。
第一,如果要过纯粹的宗教生活,必定要舍弃,情爱,和一切
如名誉,金钱等。行者如不能舍弃这些欲念,他一生就要困在烦恼之中,就
不能求上进。一个行者或过纯粹宗教生活的人,最重要的德行便是牺牲,而
一切牺牲中,又以色情的牺牲为最难行。自然为利他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是
最大的牺牲,但完成这种功行的时间远不如牺牲色情那么难过和那么多引诱
或反悔的机会。所以出家人每说他们割爱出家都为成就众生一切最上的利益
的缘故。退一步说,两性生活所给愉快,从肉感上说,是一切的愉快所不能
比拟的。能够割爱才能舍弃世间一切物质的受用,如若不能,别的牺牲也不
用说了。有爱染,便有一切的顾虑,有顾虑,终归要做色情的奴隶,终不能
达到超凡入圣的地步。
第二,要趋避色情发动的机会,自然要去过出家生活。加以修道的人,
行者都是要依赖社会来供养他,如果他带着一家人去过宗教生活,在事实上
一定很困难,因为他要注意他家里的事情,和担负家庭经济的责任,分心于
谋生的事业,是不能修行的。这是属于经济方面,家庭生活对于行者不利之
处。而且男女的性情有许多地方是不同的,在共同生活中,难免惹起许多烦
恼。宗教是不要人动性动情的,凡是修道的都应该以身作则,情感发动的机
会愈少愈好。在家生活很容易动情感,所以从这个立场上看,宗教是反对一
个行者,或是牧师神父等等,去过结婚生活。这是属于性情方面,家庭生活
于修行者不利之处,所以不结婚就可以减轻行者经济的担负,也教他爆发情
感的机会少。一个人若是要求少,情感的爆发也就少了。
第三,出家可以断绝生育,或减少儿女的担负。在实际方面讲,如果有
了妻子就难免会生儿女,有了儿女就要为他们去经营各样活计,因为儿女的
缘故必得分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