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刀剑之人,最是注重行云流水般的气势,受阻滞的感觉极不舒服,我立即伸手抹拭刀身,却发觉手感凹凸不平,急忙举刀细观,这一看更是心惊,甚至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原来那些暗色的污迹并非沾染的肮脏泥尘,而是被腐蚀出的凹痕!最严重那处,距离刀柄一尺有余,像条细线般横贯刀身,从侧面看去,竟深入刀身近半!
这柄唐刀,是我最钟爱的东西之一,就算赶不上那女人,可也相差无几,无数次与它共同作战,击败了一个又一个的对手那结实而又笔挺的刀身,摸上去润泽光滑如水如丝,就像女人大腿上的皮肤般,令我爱不释手。如今,它却被几处丑陋的凹痕破坏,再也不似从前那般完美无瑕,虽然我还有一柄短些的备用,但完全不似这把长刀趁手。
那几道腐蚀而出的伤痕,直看得我心疼无比,同时又懊悔无比,早知那毒液厉害至此,就该任由小王丢掉性命,绝不该用我的宝刀去阻挡毒液,他一个无耻下人,怎能和陪伴我多年,始终不离不弃的宝刀相比?我痛悔得神智都有些恍惚,憋了许久才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沉浸在爱刀受损的悲痛中,我也再没心思去帮女人,其它几人更只能硬了心肠不去管她,最后还是杜老头忍不住发令:“人命关天,也顾不得其它,这怪虫本就奇毒无比,麻药定然无用,也别想着活捉了,烧火棍,再给它一枪吧,痛快点。”
我之所以反对杀那蠕虫,多半是和女人置气,并非真的想看着小王毒发身亡,现在却因它损坏爱刀,恨不得亲自将其解决水猴子也不再拌嘴,完全唯杜老头的马首是瞻,烧火棍更对杜老头言听计从,立即给猎枪填上一枚自制的钢珠子弹,就向那蠕虫瞄去。
见到他举枪,我强压下心中的难过,先为他指明了虫子的要害所在,就是那位于躯体最前端,呈暗金色形若纽扣的头部。烧火棍凝神静气的端着枪,又按我的指点略微做了调整,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汽车距离那蠕虫超过百米,这致命一击的难度不低,相当于在暗处击中百米外的一颗纽扣,极为考验枪法。
把我们逐走之后,那蠕虫也就不再穷追,昂着头绕着自己藏身的草窝子转了几圈,却不回入草内,反而先爬到那条被我杀死的草原蝰蛇身前,离得远了看不清它的动作,想来是以那毒蛇为食,补充消耗的体力。
它静止不动的进食,给了我们绝佳的机会,烧火棍把枪身探出车窗外,手指缓缓扣动扳机,尽管车内之人都已用手提前堵上了耳朵,仍觉碰的一声大响震得脑仁发麻。枪声响过之后,我立即举起望远镜看去,只见那蠕虫被打了个正着,这一枪虽不算正面命中要害,却达到了相同的效果,射出的钢珠自它身躯前端侧上方穿入,从躯体正前方穿出,枪弹造成的贯通伤形状本就特异,出口比入口受损更严重,竟自内而外的击碎了它纽扣一般的头部。
那毒虫的惨状令我解气无比,谁知刚来得及喊出一声:“好枪法!”却见那蠕虫非但没有软倒死去,反而不断的摇摆c颤抖和扭动,随后整个弯曲起来,用尾端抵住失去头部的前端,以自身躯体构成了个圆环,继而头尾相连的原地旋转不休。每转一圈,肥胖的躯体便又膨大一分,不消片刻,已经涨得像一个环状的气球,随着啪的一声轻响,整只蠕虫气球猛地炸开,化作一大团浓郁的粉红色雾气,像小型的蘑菇云一般升腾而起。
这异象可是有些出乎意料,水猴子看得张大了嘴,随即又唉声叹气的抱怨,想不到这虫子竟然还会自爆,这下就连虫尸都捞不着了。其它人也自惊异,却不敢靠近那粉红的雾气,女人紧紧攥着小王的手,小王还是那副笑脸,似乎很是开心,但身体却不断地颤抖,心中的恐惧昭然若揭。
待得那团雾气散去,我们驱车回到那处草窝子旁,却不敢贸然进入寻找解药,就怕其内还有别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