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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该怎么办。他递给司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下了车。突然,一串闪电伴着雷声划过天空。他抬起头,为这场暴风雪吃惊。今天连天气都疯了他看着周围。他必须尝试一下,可是尝试什么一辆穿行在汽车间的小越野摩托车引起他的注意。他想都没想就冲上了马路。开摩托车的人正好在他身前刹住车。铃木的后轮一滑,摩托车摔倒了。

    “你疯啦”驾驶员吼叫着。

    萨姆朝他走去,不但没有帮他,反而一下把他推倒在地。

    “实在抱歉。”他说,“我没有时间对您解释了。”

    他转眼间就骑上摩托车,挂上档,按下启动钮,摩托车开走了。

    “混蛋,车还在磨合期呢”驾驶员对他喊着。

    但是,萨姆已经远去了。

    12:17轻便灵巧的摩托车以惊人的速度穿行在车流中。萨姆左看一眼,右看一眼,集中精力以避免事故。从现在起每一秒钟都很重要。他一边集中精力驾车,一边思考下一步怎么办。只要在现场找到朱丽叶,就还有救她的一线希望。

    12:19她曾对他说中午之前她都在科莱恩家。他必须到那儿去找她。他回想起她提供的地址:晨曦公园尽头的座小楼里。他看了一眼后视镜打开转向灯,加速,超过了多辆汽车,向北驶去。

    萨姆十六岁的时候,谢克曾经买过一辆老125摩托车。萨姆帮他修理过。整个夏天,他俩在街区附近招摇过市地摆弄那辆摩托车。

    当他驶上百老汇大街c哥伦布圆形广场和中央公园西侧路的时候他想起了这些。

    12:21来到晨曦公园时他很容易地就找到了科莱恩的住所;他瞟了一眼信箱得知科莱恩住在七楼。电梯不走楼梯。尽管有伤他还是三步并作两步地上了楼并渐渐燃起了希望:他一到门前就像疯子一样擂起大门来。

    科莱恩穿着哥伦比亚大学的t恤衫一条牛仔工装裤手里拿着一把刷子。

    一缕金发从棒球帽里露出来。

    “朱丽叶在哪”他抓住科莱思的肩膀大喊着。

    她像看着一个疯子般地看着他。

    “您怎么啦萨姆”

    “朱丽叶在哪”他摇晃着科莱恩重复地问。

    “她走了。”她边说边推开他。

    “什么时候”

    “一刻钟之前。有人来找她。”

    “谁”

    “我不认识一个女的。朱丽叶好像认识她,她们一起走的。”

    “那个女的什么样”

    “棕发,三十五岁左右,穿着一件皮夹克,还有”

    格雷丝。

    “她们去哪了”

    “不知道。”

    见鬼12:24他以比上楼更快的速度下了楼。他上气不接下气地骑上摩托,朝着缆车的方向驶去。

    他的担心更有道理了:格雷丝来找朱丽叶是要把她带走。

    他的胳膊强直地扶着车把,车速达到了极限。他已经脱掉了大衣,北风刺骨。雪花粘在他的头发上,在他的眼前飞舞。与其说他看到了路,倒不如说他在猜路。

    12:25他从北边绕过了中央公园然后沿着第五大道驶下去。当他换低档以便驶入他认为是近路实际上是一条单行线的时候他刚过纽约现代美术馆。

    在重新进行疯狂的赛车之前,他在街上逆行了好几十米多次冲上便道汽车的一片鸣笛声才让他守了规矩。

    地面滑得如同溜冰场,他不敢刹车。

    12:26他用一百多迈的时速向大军广场驶去。风刮得车不断偏斜,但是他成功地保持着平衡。一辆警车在后面追他,但是他决定不停车。他就要到了。

    他刚刚在特普朗大厦向东拐去,一阵雹子就劈头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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