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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则非追尊之辞明矣。司马子长亦知其不通,而改之曰“君“。然孟子之书出于当时,不容误也。杜预左传集解后序言:“哀王于史记,襄王之子,惠王之孙也。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古书纪年篇,惠王三十六年,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记误分惠c成之世以为后王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今按惠王即位三十六年,称王,改元,又十六年卒,而子襄王产,即纪年所谓今王,无哀王也。襄c哀字相近,史记分为二人,误耳。秦本纪:“秦惠文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此称王改元之证,又与魏惠王同时。魏世家:“襄王五年,予秦河之地。七年,魏尽入上郡于秦。”今按孟子书,惠王自言西丧地于秦七百里,乃悟史记所书襄王之年,即惠王之后五年,后七年也,以孟子证之而自明者也。据纪年,周慎靓王之二年,而魏惠王卒。其明年,为魏襄王之元年。又二年,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又二年,为赧王之元年,齐人伐燕,取之。又二年,燕人畔。与孟子这书先梁后齐,其事皆合。然孟子在二国皆不久,书中齐事特多,又尝为卿于齐,当有四五年。若适梁,乃惠王之末,而襄王立即行,故梁事不多。谓孟子以惠王之三十五年至梁者,误以惠王之后元年为襄王之元年故也。孟子为卿于齐,其于梁则客也。故见齐王称臣,见梁王不称臣。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不遗亲,不后君,仁之效也。其言义何义者,礼之所从生也。昔者齐景公,有感于晏子之言,而惧其国之为陈氏也,曰:“是可若何”对曰:“惟礼可以已之。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又曰:“君令c臣共c父慈c子孝c兄爱c弟敬c夫和c妻柔c姑慈c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了民。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子曰:“君子之道,辟则坊与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为之坊,民犹逾之。故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古之明王所以禁邪于未形,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者,是必有其道矣。

    ○不动心凡人之动心与否,固在其加卿相c行道之时也。枉道事人,曲学阿世,皆从此而始矣。“我四十不动心”者,不动其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有不为也之心。

    ○市朝“若挞之于市朝”,即书所言“若挞于市”。古者朝无挞人之事,市则有之。周礼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又曰:“胥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也。礼记檀弓:“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兵器非可入朝之物。“奔丧,哭辟市朝。”奔丧亦但过市,无过朝之事也。其谓之市朝者,史记孟尝君传:“日莫之后,过市朝者掉臂不顾。”索隐曰:“言市之行列有如朝位,故曰市朝。古人能以众整如此。”后代则朝列之参差,有反不如市肆者矣。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倪文节谓当作“必有事焉,而勿忘。”忽忘,勿助长也。传写之误,以“忘”字作“正心”二字。言养浩然之气,必当有事而勿忘;既已勿忘,又当勿助长也。叠二“勿忘”,作文法也。按书无逸篇曰:“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亦是叠一句,而文愈有致。今人发言亦多有重说一句者。礼记祭义“见间以侠c。”郑氏曰:“见间当为<间见>。”史记蔡泽传:“吾持梁刺齿肥。”索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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