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收了。挖个山药啥的,一两个人就成瞎仙那杆枪要卖了。这孙蛋,崩瞎了眼珠子,还不死心,一天摸好几遍,谁买也不给。听说爱上了一个大鼓弦子,没钱,只能舍枪了。枪倒是杆好枪,一百二,不贵,一张皮子钱要取就夜里去,别叫人接了下家。”
老顺哼一声。
吃过早饭,老顺取过“青寡妇”,叫灵官砸个兔子头来,嘿一声。那毛虫喝米汤似的吞了铁盒中的骨肉。
按老顺的说法,他天生是个挼鹰的命。一见鹰顾盼雄视的神姿,便觉得有种新的东西注入身心。心中的阴影便渐渐消失了。许多人用酒浇愁,而老顺则是用鹰将愁挤出心去。鹰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他们会用心灵交谈。有时,老顺在生活的重压下濒临绝望的时候,鹰就会用它独有的语言劝他:怕啥头掉不过碗大个疤。
喂了鹰,老顺带上“黄犟子”c水壶c馒头和一个兔子头,和灵官一起进了沙窝。
大漠和村子相接处是个窄长的戈壁,上面长着梭梭c臭蓬c骆驼刺和一些别的植物。这些植物的特点是叶小,上面布满沙状的颗粒。植物能在这常年干旱的戈壁上生存,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老顺父子走过这片戈壁时,太阳已到半空。距中午还有一段距离,白太阳就把暴虐施了出来。没有了风,没有了从沙漠腹地荡来的那股清凉如水的气。环戈壁而旋的沙岭挡住了流动的气流。万物开始进入了蒸笼。
沙娃娃出现了。
沙娃娃形似壁虎,但不是壁虎。沙湾人把壁虎叫蛇鼠子。沙娃娃不是蛇鼠子。这是地道的沙的孩子沙里生,沙里长,且在沙里游泳的生物。头像蟾蜍,身似鳄鱼,只是小,皮灰而花,与沙一色。不留神的话,看不出这块戈壁上会有那么多的沙娃娃。
沙娃娃喜欢暴烈的太阳。天爷越热,越闷,沙娃娃越多,越欢势。盛夏的正午,天空没有一丝云,但你会看到沙滩上有游动的云,那便是一群游曳嬉戏的沙娃娃。
沙娃娃腿软,撑不起身子,可溜得快。村里娃常到滩上捉来沙娃娃夹在草里骗牲口吃。孟八爷说牲口吃了会长膘,可也没见几匹能油光水亮。沙娃娃只会溜,只会钻,给人抓住只会自残躯体摆断尾巴也不敢咬人一口。好在过不了多久,伤口便可自愈,断尾还能重生,倒也活得逍逍遥遥的。
在沙地上行走了大半辈子的老顺很像沙娃娃。他两条干瘦的双腿挪动得极快,步子碎而小。这是沙漠里的最佳“走手”,碎小的步子能减小后陷幅度。同时,他尽量避免在沙丘和坑凹处直上直下。他总是沿着地势,均匀而行,面不改色,气不粗喘;而昂首阔步的灵官,行走半米,后陷一尺,很快便气喘吁吁了。
老顺在一个兔子常出没的所在停下脚步。这种地形有如下特点:一是地形复杂,多坑凹,多洞穴;二是柴棵多;三是天空有盘旋的野鹰。
大漠祭第一部分大漠祭第一章8
老顺叫灵官跟在后面,由他一个人去惊兔子。他知道兔子可能在哪类柴棵下栖身。他需要贴得很近。因为黄犟子今日一击至关重要,一击不成,信心大减,会因之损了五成威风。老顺取过灵官肩上的布包,吩咐道:“你腿快,一见鹰逮住兔子,就使劲撵,连撵带喊,叫兔子顾不上蹬鹰。挼一只鹰不容易,叫兔子蹬一下就糟蹋了。撵上,先踏折兔子的腰,再叫鹰慢慢收拾去。”灵官蹲下身,紧紧鞋带,却想:这是多么不公平的较量啊用尖喙利爪的空中霸王对付弱小的兔子,还要加上人。他有些同情兔子。帮助强大的鹰踏折弱小兔子的腰,他担心自己做不出来。
老顺小心地接近一个个柴棵。黄犟子蹲在拳上,如临大敌。显然,熟悉的环境唤醒了它久远的记忆。它已知道此刻的使命。久违了,搏击天空的机会和攫击天敌的刺激。它羽毛收束,蓄势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