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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霄彻底地摧毁了我的计划。

    莫霄是我青梅竹马的哥们。所谓”青梅煮马”,不外乎是一起把隔壁李奶奶家还没熟的梅子摘了个精光,或者是把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的玩具马扔到玩家家酒的锅里可劲煮。用我妈的话来说,小学三年级之前,我们甚至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越长大了两人却越别扭。他嘲笑我没有女人味,我鄙视他不够有型,最可气的是他明知道我最爱吃冰淇淋,当我指着哈根达斯的广告牌冲他大声嚷嚷,他却轻蔑地对我说:”看见上面写着什么吗爱她,就带她去吃哈根达斯。你呀,还不够这个资格。”

    他的下场是给我记了一个月的高数笔记,才换回我的好脸相迎。

    周末一大早,莫霄就打来电话,要我去帮他当拉拉队。切他以为他是谁,如果他不是苏普的队友,如果苏普不是也要上战场,他以为我会去吗

    为此我准备了最隆重的行头,穿上小碎花裙子,再扎个现在最最流行的田园风格小麻花辫,小米说我看起来简直像瑞丽可爱先锋里的美少女,这让我更加一步三扭地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走完原本只需要十分钟的路程。

    然而还没来得及向苏普送出我十万伏的电压――因为他一直低着头在酷酷的擦汗――莫霄已经用看精神病患者的表情向我大叫:”林小淇,我没有看错吧,你今天居然穿了裙子你还绑了辫子你以为你今天是来试镜女主角的吗”

    我傻呼呼地一头雾水:”什么女主角”

    莫霄笑得简直要飞上天去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啊”

    在全场的哄笑声中,苏普终于抬头傲慢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令我身坠冰窟,也顾不上脚上高达五公分的高跟鞋,一路像翻跟头一样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宿舍。

    正文第14节毛巾の蛋包饭:爱你,不需要哈根达斯2

    莫霄也许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确是有些过火了。

    于是他开始每天托同宿舍的小米,给我捎一杯冰淇淋。他知道我从小就喜欢吃冰的东西,冬天两只手都长满了冻疮还要去揪稻草棒上的冰糖葫芦,夏天见了冰淇淋永远不会要命。可这次我当然不能让他那么地趁心如意。于是我一边嚼着和路雪,明治,意大利咖啡杯,一边偷偷趴在阳台看楼上的小米对着莫霄无奈地说:”没办法,她又给扔了。”看着莫霄一脸挫败地走回去,我心里别提有多美了。凭几杯冰淇淋就想抚平我饱受创伤的心灵没那么容易

    还是小米的话比较安慰人。她也坚决认为我这次遭受到了奇耻大辱,所谓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所以经过这么一件堪称史上最悲惨连天都会下红雨的冤案之后,前方一定会有巨大的惊喜在等着我的。

    我只是没想到,惊喜会来得这样快。

    那天我是照例去图书馆,翻翻上次被人借走的铁血大旗传还回来没有,结果同时伸出手握住书架上那本古龙小说的,居然是苏普。

    我花了5秒钟的时候审视了自己身上那剪了无数个洞的破牛仔裤,和画着光屁股卡通小猪的廉价t恤,简直想一头撞死。或者如果我跟他同时握住的是一本红楼梦,或者是席慕容诗选,那也能展示出在我粗犷或者幼稚的外表下还有一颗纤细的心灵啊于是我只好低着头,下了一个痛并心碎着的决定:转身立马走人。就当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他这号人,尽管我已经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昼出夜伏在他训练的操场上,两人有无数次的遥遥相望。

    可是苏普却微笑着准确地叫出了我的名字,脸上的酒窝简直让我头晕目眩:”林小淇,原来你也在这里。”

    后来据小米说,这是一个叫张爱玲的女作家毕生无数精华作品中最精华的一句,它揭示了人性的缘份是多么的不可预知。我对这句话简直头如捣葱,谁能想到我顶着37度的大太阳在篮球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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