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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前各个财阀银行主要给本集团的企业融资,如今各个大集团银行大约只有20的贷款是提供给下属企业的伞下企业,这使大量的中小企业听命于大集团,增强了大集团的控制能力。在高度成长期,日本企业的平均自我资本只有17,据1993年的统计,企业的总资本中,私人股份仅占23,个人大股东已经消失,剩下的主要集中在以金融机关为中心的法人手中。政府对金融机关实行“护送船团”的保护,并进行“窗口规制”和“窗口指导”,以统一计划引导贷款的投向。近年由于银行大量的呆坏帐,政府大量购买银行股份或向银行大量注入公的资金,事实上国有化。大企业的会长和社长,基本不拥有股份,而是由从业员逐步提拔上来的管理者,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

    2技术优势控制是指以大企业为核心,控制大量的配件工厂c合作工厂等中小企业群。大企业不断挑选中小企业进行间接控制,通过持股c金融援助c人员派遣等进行经营指导,特别进行质量管理等技术指导,还把它们编入自己的经营计划。特别培养,比较典型的有日产的宝会,丰田的协丰会,三菱和川崎重工的下请协同组合等。

    当然,鉴于金融资本与工业资本结合之紧密,两种控制方式并没有被严格区分,例如大集团的下属银行采取一种被称为“系列一neset支配”的独特投资政策,对新兴产业进行成龙配套的投资,便于系统地利用外国技术,中小企业只是在名义上才享有经营上的性。

    除了内部的垄断或寡头经营外,日本对外贸的严格管制一直持续到今天,尤其以技术引进为甚。日本企业引进技术是需要个别申请,由外资审议会后才能获得外汇和引进许可的。主要不是为了节约外汇,而是着眼长远,防止成套技术引进打击国内的自主研发能力,日本制定了如下的审查基准。

    1只能促进不能损伤自主技术的发展;

    2技术导入不能使即存的产业秩序发生混乱;

    3技术导入不能使中小企业陷入困境;

    4技术导入的企业有其它相关技术和资金配套,能够灵活使用导入的技术。

    这些判断基准是暧昧的,可以有多种解释,具体负责的官员有否决权。

    在大企业集团的垄断经营下,日本的工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基本为少数联系紧密的集团企业垄断,剩下的只有农业。但农业也不是市场经济的天堂,战后日本确实进行了农地改革,土地被无偿平均分配,产生了大量的自耕农,但农民并非单独面对市场,而是加入农业协同组合等组织,农资的购入和农产品卖出主要通过农业协同组合进行。根据2000年的统计:农产品贩卖类农业协同组合在农业相关产品贸易中占的比例为谷物96c牛奶95c肉类85c蔬菜水果92。农资购入类农业协同组合占的比例为饲料67c肥料83c农机具71。这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完全相反。不过日本的农业并不是赚钱的产业,主要还是作为日本这个岛国的一种储备资源,保证在国际市场动荡,粮食进口困难的时候日本人不至于没有东西可吃,这里就不做过多比较了。

    第三节日本的政治体制

    高度成长期的日本被称为“企业国家”,即国家整个是一个企业,日本人戏称自己的国家“日本株式会社”。这个企业有以下三个特征:1通过财政投融资等方式,国家机器将巨大的货币集中,是转化为生产资本的中介者和组织者。2国家机器自身拥有巨大财富,是高度集中的生产经营主体,形成作为大机能资本家出现的国家垄断。3国家装置对生产c流通c信用c土地c资源利用,贸易c资本输出等诸分野进行规制,也就是国民经济的“组织化”和“计划化”的展开。

    日本这个“企业国家”的权利核心是政官财复合体。国会只是装饰品,实际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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