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是天生的领导者,他来高盛似乎就是寻找责任感的。他自1971年开始在并购部工作,1977年非正式地掌管这个部门一直到1980年正式担任这个部门的领导。这是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利润也很高。博伊斯有着超凡能力,能通过分析c互动c评估所有可行性以及方法来解决问题。而且,他像一个国际象棋大师一样能够超前对变化的结果进行非常精准的预测其准确性在某些人看来非常振奋人心,而对某些人来说则是一些无懈可击的c逻辑严密的观点。
博伊斯干得最漂亮的一次是1984年盖蒂石油公司tty一il的股价在彭氏石油公司penz一il提出收购要约后上涨了38,由80美元上涨至110美元。高盛被盖蒂石油公司聘请来抵御这次恶意收购。利益冲突和盖蒂石油公司的内讧以及出现在公司董事会上的不愉快使得整个局势非常复杂。一个董事与彭氏石油公司联合发起了这次恶意收购。受盖蒂石油公司影响的董事会成员认为应该接受如此优厚的收购条件。博伊斯,尽管是在场的人中最年轻的,但却是并购经验最为丰富的一个,他的看法却不一样。盖蒂石油公司雇用高盛保护股东利益,而博伊斯则代表公司谨慎地确定价格在什么样的区间内才最公平。年轻而又精于分析的他非常自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他很确定高盛的团队对每个因素和每种可能性都作了严密的分析并且得出了慎重而合理的结论。博伊斯解释说公司的剩余价值很明显高于出价。尽管当时只有彭氏石油公司出价收购,他坚持说如果允许高盛到并购市场上寻找买家,他们能够找到更高的出价。所以,合理的决定就是拒绝彭氏石油公司的要约。一些人认为在时间如此有限的情况下拒绝彭氏石油公司的要约是非常不现实的。尽管他因为这些三四十岁的董事对他的判断和分析提出挑战而越来越孤立,但是博伊斯不为所动。
紧张气氛在升温。议论也越来越多。博伊斯仍然坚持己见。
最后,新来的董事,特别是那些有着很多商业经验特别是并购经验的董事们发火了:“年轻人,年轻人就是没有经验,我都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根本什么都不懂。这是桩好买卖。我们应该接受这个出价,马上”
博伊斯仍然坚持。他是高盛精确判断的代表。
剩下的时间越来越少,根据法律,博伊斯和他高盛的团队只有10天时间去获取更高的出价。但是博伊斯很坚定。结果,4天以后,在高盛找到数个潜在买家后,得州石油出价130美元,这几乎是给每个股东增加了20的收入。最后成交额为110亿美元,这也成为史上第二大并购案。
在他60岁的时候,约翰温伯格已经在银行家中有着很高的地位,享受着个人的成功;和那些最主要的客户进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交易;赚取大量的费用;接受越来越多的对他成就的认可;享受来自客户和其他合伙人的爱戴。在将他的时间和精力统统贡献给高盛之后,他在工作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爱好,甚至没有业务之外的朋友,所以很容易理解温伯格没有马上离开他领导的公司。温伯格认真地将他挑选的继任者鲁宾和弗里德曼带上任,确认他们的能力以及他们能够胜任对公司合伙人以及很多主要客户的组织性领导。这需要时间,同时他们也有许多重要工作需要完成。
在高盛快速改变业务和做出重要战略性决定的时候,温伯格仍然领导着公司。这些决定,也可以说是关于“不”的决定:不做给很多公司带来灾难的过桥贷款;不改变公司关于不作营利性恶意收购以及不做水街的“秃鹫基金”政策。尽管温伯格很多保守的决定都是明智的,但是随着市场的转变,这些决定后来就显得过于保守了。在债券被分为高级c中级和垃圾债券的年代,温伯格仍然对垃圾债券后来被称为高收益债券不太感冒。可以理解的是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