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同样的黑色皮夹克,窦唯从前也总穿的类似的一身衣服,摇滚圈儿里的标准行头。甚至,他也背了一个类似的浅棕色皮囊,只不过他的那个是单肩的,斜挎在后面,那上面班驳的痕迹说明,要么,它跟随过主人很久,要么,他总是把它随处乱扔。唯一与曾经的窦唯不同的是,他更高大些,还有,那时侯他的头发是短的,长及耳畔类似于鸡毛掸子的那种尤其从背面看去。当然,其实他留那样的头发也一点儿都不难看,只不过那样就不能打一百分罢了,要不然我可不会“凑合”事实上,我爸妈在第一次见到郭大炜的时候曾经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因为在我这个宝贝女儿的百般“折磨”下,他们对自己的成龙快婿的标准早已降到了最低点:只要别留着一头男不男女不女的长头发。可是他们的这点儿满足也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很快,在我的撺掇鼓励下,郭大炜的头发也“固执”的“飞扬”起来了当然,那决不是我单方面的意愿。很多年我都是这样,象中了邪似的喜欢看男孩子留长头发,这种莫名其妙的偏好连我自己也找不到症结,只能归结于血液中流淌着对于古代及更远的原始部落的遥想,或许从这一点上看,我的确是属于比较怀旧的一类吧所以我本人的发型也才会如此“顽固不化”的“坚持”到今天。
当一个人开始留意有关于另一个人的某些细节时,那是不是该算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信号呢这是我在回忆中发现的疑点,因为在那之前,郭大炜的衣着打扮好象从来就没给我留下过印象,翻看前面,也从没有过那方面的描述。可是写到这里,他在那个晚上转身离去的背影却的确十分清晰的跃然于纸上,于是在顺其自然的敲击着键盘的很久之后的此刻我忽然意识到,也许就是在那一刻里,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种子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埋入土壤,只需静静等待雨和阳光;就是在那一刻里,他在我眼里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可以倾诉的模糊对象,而还原成了一个完全的整体,一个瞒有味儿的男人。那么,有关我和他的一些是不是应该从那一刻算起呢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了郭大炜曾经坚信的判断:他说,他那天转身离去时从我的眼神里读出了东西。他坚持认为其实我们是同时开始的,只不过两个人都觉得不太可能罢了。“不可能明明是你酒壮怂人胆儿吗说实话,我觉得你开始的办法挺不高级的,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天地良心我那天根本没计划过什么,真的”,“反正是你先追我的”,“好好好,我无耻行了吧您现在没后悔吧”这当然是我们后来的玩笑话,不过郭大炜这个人真是挺少见的,表面上看起来粗心的一塌糊涂,成天丢三落四的,可他细心起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了。
作者:611411992004103101:5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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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当初我可是死不认帐的,因为那时候的我明明正执拗的盯着另一个地方,我以为这辈子根本不会爱上另一个人,我以为我的心就快死了。可是那天我的确什么也没想,有味儿也不代表着就该立马冲过去找人谈恋爱呀,何况明明知道人家另有所爱,而且很爱再说,我说过了的,在爱情方面我压根儿就不是个主动出击型的人。那天下了班儿我没去找郭大炜,那可跟什么好不好意思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也压根儿没到那种“情况”。其实我本打算去的,反正也不想“清醒”着回家,可快下班儿的时候贝贝来了,说组好了麻局,三缺一正等着呢,于是我就被拽走了。那种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从前郭大炜有时候也会中间改奔别的地方,然后有的混我就玩儿自己的去了,我们的关系也没必要另行通知;没的混我就会去找他,因为知道他肯定还在外边儿混事实上,我和郭大炜认识以后,让我们迅速成为朋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两都正需要有人陪着一起混,而且都是特别需要反正打发时间罢了,总不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