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血迹。
青呆住了,这头犀牛是星光
“我的家族,以捕猎兽人为乐趣,并以此营生。我习惯称呼自己为猎人,但大多数人管我们叫巫师。”本杰明轻轻一晃,布囊变成了一张黑色的手帕,“我走过许多野生动物聚居的地方,在克鲁格才发现了兽人的痕迹,可惜我找不到你们的巢穴。不过无所谓,我很喜欢守株待兔。我知道总有些兽人,会不自量力地走出来的。比如这只蠢犀牛。他变成一个胖子,背着行李走过保护区的出口,我一路跟着他去了约翰内斯堡,还装作外地来的学生,与他做了差不多两年的朋友。如果不是布里曼遇到了麻烦,我想我会多留他在世上一段时间的。毕竟,他做的菜很好吃。”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青的声音都在颤抖,“为什么要杀掉星光”
“兽人是世上最完美的寄命体,你们亦人亦兽的特制,是最佳的置换系统。”本杰明将手帕细细叠好,放进衣兜,“世上有太多害怕死去的人。只要他们出得起价钱,我就能将他们的生命寄存在不满十八岁的年轻兽人身上,一旦这个人受到致命损伤,比如射进脑子的子弹,比如各种绝症,他的寄命体会马上产生作用,在他生命终结的一刻,替他承受最终的死亡。而他本人,会以一条崭新的生命,安稳地活下去。”他笑了笑,看着青,说:“这个用处,大概连你们兽人自己都不知道吧。不过没事,现在我告诉你你了。而我作为一个保险经纪人,卖的,也正是这样的保险。”
说罢,他从兜里掏出一张报纸,扔到青面前。
报纸上,以硕大的标题写着:“奇迹富豪布里曼遭遇暗杀,子弹自头颅穿过竟安然无恙”
“起初布里曼并不相信我有这样的本事,觉得花那么多钱买一个寄命体太荒唐。直到他前些时候招惹了黑帮,对方放话要取他性的命,他找了无数保镖还是觉得不够安全,于是才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尽量保他周全。我很满意他给的价钱。所以,我敲开了星光的家门。”
青愣了好一会儿,才口吃着说:“你你是说,你利用星光,替布里曼去死”
“正确。”本杰明轻轻鼓掌,“不过你放心,我并不随便接生意。寄一次命,我得休息一两年呢。所以,你不用害怕,我今天不是来抓你的。”
青深吸了一口气:“那你来做什么”
“没有什么目的。”本杰明耸耸肩,“只是让你明白,不论是你自以为是这片土地的保护神的爸爸,还是作为他儿子的你,都只是这世上最弱小的存在。你们从来不知道,什么才叫力量。”
力量这个词,一直是扎在青心里的刀子。
“健壮的身体,巨大的财富,熟练的巫术,这些,就是力量的来源。”本杰明蹲下来,用手指轻轻点了点青的脑袋,“而你们,什么都没有,一无是处的小孬种。”
青躲开他的手,下意识地后退几步。
“对就是这样,遇到事情,就只好后退。”
本杰明讥诮的笑声从青的头顶压下来,让他觉得头颅一阵刺痛。
他捂住耳朵,怒吼:“你到底想干什么”
本杰明站起来,邪美的脸孔上挂着故作天真的笑:“布里曼喜欢看猎物们流血死去的模样,可能好多猎人都是这样。我也是个猎人,但我最喜欢看我的猎物们害怕的样子。你们越害怕,我的满足感越大。这头犀牛被我关在笼子里,他每天都很害怕。哦,对了,他还将进入曦灵谷地的地图画给了我,求我放了他。”
他若无其事的描述,几乎让青窒息过去。
“好吧,就祝你一路顺风。最好找个够远的地方藏起来。过几年,如果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寄命体,一定会去找你的。而且,一定找得到。”本杰明朝他摆摆手,“再见,希望这段时间,你能天天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