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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了狗疥癣,他们可能会掉头发和眼睫毛。但如果他们加小心,就不会在照顾患病的狗的时候被传染,我就没听说过有人染上过这种病。

    过了一阵,丹迪的病全好了,它自由了。它说,它可高兴了,因为它已经烦死那些兔子了。它经常吼它们,惹它们生气,它们就在阁楼里到处乱跑,还用它们的后腿蹬它,那样子可滑稽了。我觉得,它们也不喜欢它,就像它不喜欢它们一样。吉姆和我没染上疥癣。丹迪并不是一条很健壮的狗,我觉得它那种没有规律的生活方式是很容易让它染上病的。它饿的时候就胡吃海塞,还总要吃好吃的。如果它在莫里斯家没吃到它想吃的东西,它就会到外面去偷,或者是去后城的垃圾场里找。

    等它真的得上病了,它又不知道怎么自己照顾自己,我真没见过比它还笨的狗了。它好像根本不知道得病的时候该吃点儿草或者药草,或是土,好让自己保持良好的状况。丹迪生了病就扛着,让它自己好,它从来都不想办法治疗它的那些小毛病。有的狗连怎么给自己截肢都知道。吉姆跟我说起过莫里斯家以前养过的一条狗的故事,可有意思了,它叫“骗子”,它的一条腿被一匹马踢了一下,不听使唤了。它知道那条腿完了,就把它齐根咬了下来,虽说有一阵它特别难受,但到最后,它还是复原了。

    流浪狗丹迪4

    再接着说丹迪。我知道,它就等着春天一到就离开我们,而我也没什么好难过的。它在头一个好天里就走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直到夏天的时候,我们偶尔能看见它和一群野狗在城里到处乱跑。有一天,我拦住它,问它怎么会屈尊在费尔伯特这样一个宁静的小地方,它说,它做梦都想回纽约,就盼着它的主人开着游艇来接它呢。

    可怜的丹迪再也没能离开费尔伯特。毕竟,它还不算太坏。它骨子里没什么恶意,而我真不想提到它的结局。它的主人没有开着游艇来接它,不久,夏天过去了,冬天又要来了,没人想要丹迪,因为它的名声太不好了。它又冷又饿,有一天,它扑上去抢一个小女孩正在吃的面包片加黄油。它没看见一条大看家狗正站在门槛上,还没等它逃走,那条狗就抓住了它,又咬又撕的,把它弄个半死。等那条狗丢下它之后,它就爬到了莫里斯家,劳拉小姐给它包扎了伤口,在厩棚里给它安了张床。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她很体贴地给它洗澡c喂食,因为她知道,它活不了多久了。它虚弱得都吃不动她放在它嘴里的东西了,她就让它舔她蘸在手指上的牛奶。她要去教堂了,可我不能和她一起去,我跑到巷子口,看着她走远了。等我回到家以后,丹迪不见了。我找啊找,终于找到了它。它已经爬到厩棚最黑暗的角落里等死去了,虽然它很痛苦,但它哼都没哼一声。我坐在它旁边,想到了它在纽约的主人。如果他好好地把丹迪养大,也许它现在就不会在这儿忍受死亡的煎熬了。对待一条小狗狗就应该像对待一个孩子一样,它犯了错,就要惩罚它。丹迪开始学坏时,没有得到纠正,所以落到了这一步。可怜的丹迪可怜的c英俊的c富人家浪荡的公子哥它睁开它那双无神的眼睛,最后看了我一眼,然后痉挛性地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它再也不会痛苦了。

    劳拉小姐回家后,听说它死了,哭得很伤心。男孩子们把它从她那儿抱走,埋在了花园的一角。

    尾声1

    现在,我的故事该到最后一章了。在给故事开头的时候,我想的是把我这辈子当中每年所经历的事都写下来,可我担心那样的话就该写成流水账了,劳拉小姐或是其他的男孩和女孩可能就该看不下去了。所以,我要就此打住了,虽说我还是很愿意继续写下去的,因为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享受到了很多乐趣,而现在要搁笔了,我觉得很是伤感。

    在莫里斯家度过的每一年里,我都能经历一些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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